关于暂停清明节现场祭扫活动的通告
(2022年第31号)
根据《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清明节假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豫疫情防指办明电〔2022〕35号)文件要求,避免因人员聚集祭扫引发疫情传播风险,保护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现将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暂停现场祭扫活动。从4月2日起,全市所有陵园、公墓、殡仪馆(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 暂停现场祭扫活动。
二、暂停守灵、告别、祭奠等人员聚集活动。继续保障遗体接运、火化和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对办理基本殡葬服务业务的,应实行预约登记并从简快办,限定参与人数,并需佩戴口罩、体温检测、登记等检查。
三、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您的健康是对逝者最好的告慰、最深切的缅怀。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并劝导外地的亲友不返乡拜祭。积极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 提倡通过延后拜祭、网上祭祀、居家追思、殡葬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代为祭扫等方式缅怀先人。
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
来源: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标签: 办公室 发布号 通告 指挥部 疫情防控 新冠肺 商丘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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