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下午,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对河南省中大门医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中大门店申报的河南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首营药品岭南正红花油进行抽样检查,按照抽检工作流程进行样品交接、登记受理、检验检测等工作,按时出具检验报告,标志着河南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试点首营药品抽检工作顺利迈出第一步。
自1月18日郑州海关、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郑州海关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试点协同监管办法(试行)》(郑关综发〔2022〕3号)以来,按照办法相关规定,省食品药品检验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按照进口药品抽检相关工作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和单位实际,建立工作专班,理顺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制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抽检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体系文件,开展样品抽检全过程模拟实验,相继获批郑州口岸进口药品、进口药材检验机构资质,完全具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抽检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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