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重点区域停车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出行停车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记者昨日从省政府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城市停车设施的实施意见》,针对“停车难”的问题,提出具体方案。
到2025年,城市停车设施系统基本建成
《实施意见》中提出了我省城市停车设施的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省大中小城市基本建成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设施系统,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停车资源有效利用,停车设施智能高效,停车规范有序,居住社区、医院、学校、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停车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出行停车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到2035年,布局合理、供给充足、智能高效、便捷可及的城市停车系统全面建成,为现代城市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加快停车设施规划建设
完善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各地要加强普查,摸清本地城市停车资源底数,建立城市停车设施供给能力评价制度。
有效保障基本停车需求。新建居住社区要严格按照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和居住社区建设标准配建停车位。改造老旧小区、老旧街区、老旧楼宇等时,结合居民意愿,统筹推进停车设施建设、改造。利用居住区空地、地下空间、立交桥下等闲置地段挖潜泊位资源,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立体停车设施。
优化小区周边道路交通组织,在保障道路通行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划定允许居民夜间停车的路段、时段,合理利用道路资源缓解居民夜间停车压力。在新建居住区、大型办公区和商业区等区域配套建设公交首末站或枢纽站以及新能源公交车充电设施,保障公交车辆停放和充电需求,逐步消除公交车夜间占道停车。
合理满足出行停车需求。鼓励学校利用地下空间、操场等空地设置临时停靠通道、临停和即停即走泊位,减少对周边道路交通干扰。在学校、医院、办公楼、商业区、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科学设置停车设施配建指标,结合公共交通发展情况和周边区域交通条件,区分不同时长停车需要,综合采取资源共享、价格调节、临时停车等措施,合理确定停车设施规模。在公共交通发达区域,合理控制停车设施建设,完善公共停车设施。在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前提下,统筹路内停车泊位总量,严格控制路内停车泊位数量,减少路内停车泊位对道路资源侵占,保证人行道、自行车道的连续性、安全性。
加强停车换乘便捷衔接。加强中心城区外围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外围站点的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强化大型公共停车场地与城市公交场站的有机衔接。在城市出入口和城市轨道交通外围站点建设“停车+换乘”停车设施,支持公路客运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建设换乘停车设施,逐步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出行结构。
鼓励停车资源共享
提升装备技术水平。到2025年,培育一批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软件解决方案和成熟应用产品;培育一批机械式停车装备骨干企业,研制一批自主品牌的停车装备产品,提升停车装备供给水平。
优化停车信息管理。鼓励多元主体合作,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完善和更新停车数据信息,最大限度开放停车数据,促进停车信息共享。按照全省“一张网”要求,强化停车设施数字化、智慧化管理,研究制定全省智慧停车设施建设指南,将智慧停车纳入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统筹谋划,一体推进。
推广智能化停车服务。到2025年,实现5G技术城市移动智能停车场景深度应用,培育一批5G技术应用示范标杆,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5G应用解决方案。
鼓励停车资源共享。优化大型公共建筑(群)停车场出入口设计,预留对外开放条件。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率先向社会开放内部停车设施。鼓励商业设施、写字楼、旅游景区、体育场馆等停车设施在空闲时段向社会开放。推动居住社区、企事业单位、道路停车资源市场化经营管理,探索错时开放、有偿使用、收益分享经营模式,通过网络化、智能化手段实现车位共享、提高使用效率。(记者 李娜 实习生 姬瑛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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