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一些组织和个人冒用我省小额贷款公司名义通过第三方应用程序(APP)开展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以及外省市小额贷款公司通过第三方公司在我省开展线下小额贷款业务。
根据《关于印发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实施办法的通知》(网贷整治办函〔2017〕56号)和《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86号),上述行为均未取得属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许可和获得相关业务资质。为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利益,保护小额贷款公司合法权益,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在此进行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我省未批准辖内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也未批准外省市小额贷款公司在我省开展线下小额贷款业务。
2、请广大金融消费者务必提高警惕,注意查验相关机构经营资质,选择正规机构、正规渠道获取金融服务,防范非法金融活动侵害。
3、遇到非法金融活动,应及时向当地金融监管部门举报;遭受损失的,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2022年8月23日
标签: 风险提示 小额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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