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君强
近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与北京市教委联合发布《关于因防控疫情推迟开学企业职工看护未成年子女期间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在特殊时期,每户家庭可以有一名职工在家看护未成年子女,这一时期的工资待遇由职工所属企业按出勤发放。(综合近日多家媒体报道)
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各中小学、幼儿园纷纷推迟开学时间。在此期间,如果父母均去上班,则势必出现一些未成年子女独自居家、无人看护的情况。这一方面会让这些孩子面临生活、安全等诸多问题,另一方面也会给工作中的父母造成心理负担。与此同时,如果请假居家看娃,一些职工特别是企业职工则难免会为工作岗位、职业发展等担心。让未成年人在特殊时期得到良好的看护,是一个家庭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
北京市以《通知》的形式,明确职工可以“带薪在家看娃”,符合特殊时期的特殊需要,是“延期开学”的必要配套措施,充满民生关怀,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如此切合实际、顺应民心的举措,值得借鉴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