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7日上午,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举行电信诈骗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二中院新闻发言人许绍田副院长及刑二庭李冰庭长就诈骗案件的特点、手段及典型案例向与会媒体做了介绍。
案例一:这套“旧币”集不齐?原来骗子在“捣鬼”
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10日间,被告人夏某、邱某、彭某等人,使用周某制作的“天艺玉石”、“百亿收藏”、“鸿文收藏”、“鸿业收藏”、“兴鸿收藏”“兴日收藏”等网站,雇佣被告人王某等人以集齐虚拟旧币即可获得成倍返利的方式向被害人推荐上述网站。王某等人利用微信添加被害人为好友,谎称在网站集齐一套虚拟旧币可获成倍返利,以此吸引被害人多次购买虚拟旧币。被害人在该网站注册充值后,由夏某、邱某及其雇佣的王某等人操作控制网站后台数据,使被害人最终无法集齐“旧币”,以此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产。截止案发,共有70余人上当受骗,诈骗数额共计人民币260余万元。
案例二:虚拟“炒汇”,骗你没商量
孙某等人以公司形式组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被告人王某等均系该犯罪集团成员。2017年10月至2018年4月间,孙某等人通过注册某金融集团、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的方式搭建了名为“爱某”和“富某”的虚假炒汇平台(以下简称爱某平台、富某平台)。后孙某等人创建了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招募王某为该公司经理,及其他职员。2018年3月至4月,王某参与并组织公司人员编造单身成功人士的虚假身份,通过婚恋网站结识并骗取被害人信任后,诱使被害人在爱某平台或者富某平台上注册账号、转入资金,资金经第三方平台转移至孙某等人控制的银行账户中。孙某等人指使公司业务员以代为操作的名义向被害人索要账户、密码后,由孙某等人对爱某平台、富某平台系统后台进行人为调控或者使用被害人的账户多次进行恶意交易,造成被害人资金亏损。通过上述方式,被告人王某等骗取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120余万元。上述典型案例是二中院在2019年审理的10个案件中的两个案件,李冰庭长介绍到。
许绍田副院长就该院电信诈骗案件的审理情况做了详实介绍,他说:“电信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固定通话网、移动通信网、计算机互联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为工具,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对不特定的人实施“非接触式”欺诈活动,骗取社会公众财产的犯罪。如今的电信网络诈骗,形成了恶意注册、引流、诈骗、洗钱等不同环节勾连配合的完整链条,形成了电信网络诈骗的“新范式”。近年来,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持续高发,并向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等上下游关联犯罪不断蔓延。此类犯罪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严重干扰电信网络秩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社会和谐稳定,社会危害性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二中院受理电信诈骗案件的多发原因为上游、源头黑色产业成为电信网络诈骗“助推剂”;高科技手段的应用助推网络诈骗泛滥;被害人防范缺乏意识;诈骗犯罪分工日益精细。主要特点为诈骗套路在不断发展变化,衍生出多种诈骗手法,手段更加隐蔽,利益关联更加复杂,具体来讲具有如下特点:交易型诈骗最高发,90后被骗概率高;交友骗入博彩“杀猪盘”,多种黑产相互勾结;人工智能群聊群控做迷局,新型技术成诈骗工具;跨平台诈骗日益增多,多平台成引流入口;转发分享设陷阱,“免费送”裂变式传播害人害己。电信诈骗犯罪呈现跨境冒充公检法、交友投资、兼职刷单、代办信用卡、荐股投资、“助考”、打卡APP、色情服务、“免费送”等类型。许绍田副院长介绍到。
发布会最后许绍田副院长就电信诈骗的预防给出以下建议:一是电信业、银行业要加强监管。对于电信服务器的租用、银行转账的往来,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要不断加大安全建设投入、完善技术策略,加固安全防护屏障,有效阻断电信网络诈骗的链路,同时需要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加强网络安全教育,以强化预警效果和引导社会公众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二是公检法机关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定期发布相关典型案例,通过多种渠道开展普法宣传,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提高对电信诈骗的辨别力,避免上当受骗;三是社会公众要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注重对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无论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中,应对个人信息收集保持警惕,同时还要懂得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个人财产损失,遭受诈骗后应及时寻求法律救济。(任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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