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2月份以来,定远县生态环境分局克服疫情带来的困难,认真按照生态环境部2020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发证登记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明确目标,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发证登记工作,督促引导企业规范排污行为,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截至3月18日,全县已核发排污许可证2家,完成排污登记95家,涉及畜禽养殖、污水处理、木制品加工等行业。
一.全面摸底清查,审核申报条件。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环评审批(登记)数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及工商税务等相关数据,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并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部令48号)和相关技术规范,审核申请排污许可证单位的核发和登记条件,确认了清理整顿阶段符合条件准予核发和登记的企业名单。
二.注重宣传引导。组织环境监察大队、各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深入到辖区内需申领排污许可证或需进行排污登记的单位,发放限期申领排污许可证通知或限期完成排污许可登记通知,积极宣传相关政策。
三.加强指导服务。排污许可审核技术人员通过现场指导、利用操作小视频等多种方式指导企业进行填报,为各申报、登记企业做好服务,切实提高企业申报质量。
四.严格材料审核,确保审核质量。聘请专业技术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技术审核,发现问题逐一指导纠正,规范了申报材料,确保了排污许可证的审核质量。
五.明确目标,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强调度和指导,争取列入清理整顿的企业提前完成许可或登记任务。
(作者:蔺云琴、袁保友、刘玉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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