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2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2020年案例工作开展情况并发布2020年度十大案例。
据一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芳介绍,2019年年初,该院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精品案例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将案例工作作为提升法官执法办案能力、加强审判专业化建设的重要抓手,彰显精品案例对同类案件的示范效应,进一步提高广大法官的庭审和文书水平,激励干警创先争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司法公信力。
刘芳介绍,办精品案的过程,就是从庭前准备、开庭审理、评议案件、撰写文书、形成案例等全部流程进行精品打造的过程,通过以“精品”带“正品”,以个案带类案,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2020年一中院审结各类案件15374件,结案率为93.8%。通过开展精品案例工作,该院13篇案例分别入选全国法院指导性案例、天津法院参考性案例和天津法院十大影响性案例等典型案例。在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领域,为服务保障大局、统一裁判尺度、引领社会风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次新闻发布会发布的十大精品案例,是经过各审判业务部门初评、院评选委员会复评、并报审判委员会最终审定选出来的,是近一年来审理的15374起案件的典型代表。评选出的十大精品案例中,有刑事2件,民商事4件,涉外2件,知产1件,行政1件。这些案例是从全院近百件精品案例中层层选拔而来,涉及到反腐倡廉、扫黑除恶、疫情防控、保护个人信息、审查国际仲裁、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良好,具有一定的典型示范意义。(吕兴龙、任向军、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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