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召开的全国第七次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因审判工作成绩突出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据悉,湖南省共三家法院刑事审判庭获此殊荣。
2014年至2018年,一审审结一二审刑事案件1014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100%。判处罪犯1883人,其中依法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351人。2018年,审结了中央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文烈宏等25名被告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案。严惩涉毒犯罪,2014年至2018年,审结一二审毒品案件425件。2018年审理的被告人杨先明等14名被告人贩卖、制造毒品案,涉案毒品甲基苯丙胺900余千克。该案14名被告人有5名一审被判处死刑,2名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死缓,4名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近年来,常德中院刑一庭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贯彻“公正廉洁司法,案结事了”,狠抓大案要案刑事审判,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深化刑事领域司法改革,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有力维护了当地社会和谐稳定。2018年,该庭被常德市禁毒委员会评为全市三年禁毒大行动先进集体,有1人被评为全省禁毒工作先进个人,1人被湖南省高院评为2018年上半年市州法院办案突出个人。(通讯员 文惠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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