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历史上正式确立以正月为岁首的是汉代武帝时期。西汉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汉武帝接受司马迁等人的建议使用《太初历》,恢复了夏历即农历,以正月为岁首,把二十四节气订入历法。
我国历史上正式确立以正月为岁首的是汉代武帝时期。汉武帝刘彻,《汉武故事》载其初名为“彘”,西汉第七位皇帝,杰出的政治家、文学家。汉景帝刘启的儿子,母为王皇后。在位晚年,阶级矛盾日益加深,关东流民达二百万,多地爆发农民起义。宫廷发生“巫蛊之祸”,导致太子刘据自杀。征和四年下轮台诏,拒绝桑弘羊募民屯田轮台的建议。后元二年去世,临终前立八岁幼子刘弗陵为太子。谥号孝武皇帝,庙号世宗,葬于茂陵。
汉武帝出生年份存在争议。一说生于汉景帝前元年(前156年),是汉景帝中子。其母王氏在怀孕时,汉景帝尚为太子。王氏梦见太阳进入她的怀中,告诉汉景帝后,汉景帝说:“此贵征也。”刘彻还未出生,他的祖父汉文帝就逝世了。汉景帝即位后,刘彻出生,他亦是王氏唯一的儿子。
正月,即为“建正”之月,在观象授时时代,斗柄回寅为春正,春正所在的月份即正月。历法建正,原是摄提纪论十二月建的概念。后经演变,亦用来指其它历法的首月。现通常指农历的第一个月。
夏历以春一月为正月,相当于在干支历建寅之月;商历以冬十二月为正月,相当于在干支历建丑之月;周历以冬十一月为正月,相当于在干支历建子之月;秦历以冬十月为正月,相当于在干支历建亥之月。这便是夏历建寅、商历建丑、周历建子、秦历建亥说法的由来,其实它们分属不同的历法,是对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