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条例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这意味着,女职工将享受158天基础产假,难产等情况适当延长。
而几乎在同一期间,不少省份也相继修改了条例,作出延长产假的决定。
消息一出,一时间,各社交媒体讨论纷纷、热闹非凡:有人表示生早了,没能享受到政策的红利,感到十分遗憾;有人关心产假还未结束,是否可按新政策享受延长假期待遇;有人担心产假延长,女性在单位不受重视;有人则忧虑企业特别是中小规模的民营企业能否扛得住。
不可否认,各地纷纷延长生育假期,是对国家三孩生育政策的积极回应,也是主动探索破解生育难题的重要举措,但在实际工作中,要顺利推进三孩政策,还有一些细节不容忽视。
一是产假对职场女性的影响客观存在。尽管湖北明确,产假、育儿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但休假期间的工作,总要有人接替,不管是招录新人,还是将工作转移分配,都会对单位的人力资源带来挑战。其次,职场女性休完产假之后,其原来的岗位和级别是否还能保留,值得商榷。再次,单位是否会按照要求在产假期间照发工资奖金而不变相打折扣,无法保证。最后,女性长时间脱离工作岗位、脱离社会,如何重新适应环境,压力重重。这些问题看似细小琐碎,实则关乎女性职工的合法权利,需要进一步研判和斟酌。
二是产假给企业带来成本增加的问题不容忽视。延长产假所带来的劳动力成本,全由企业买单显然是不现实的,这不仅会打击企业鼓励生育的积极性,而且还会促使企业在用工、招聘时有意回避育龄女性,造成新一轮的性别歧视。要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政府要继续推行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另一方面政府财政要主动分担部分生育成本,补偿企业雇佣成本,只有这样,企业才有意愿和能力配合政策落地。
三是休完产假后的孩子照料问题仍悬而未决。目前,我国0至3岁婴幼儿的照料主要依靠家庭自行承担,而这种照料方式必定会付出较高昂的成本,有些家庭为了照看小孩,牺牲女性的工作而沦为全职妈妈,有些高薪聘请保姆协助照料,而更多家庭只能依靠老年人进行照料。随着三孩政策的全面推行,面对人口老龄化的客观现实,年轻人无法花费更多的精力照料几个婴幼儿。当前,我国社会化、市场化、标准化的托育服务还存在较大的空白,政府应加大对托幼服务的财政投入,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构建多元化的普惠托幼服务共建模式,切实消除年轻人的后顾之忧。
总之,“三孩”政策已经全面推行,产假只是提升生育率的一部分。从宏观上讲,要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政策,切实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从微观上讲,对哺乳期母亲实行弹性工作制、实施远程办公、在单位增设哺乳室等,都是需要政策制定者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加以考虑的。
供 稿:向蕾(州乡村振兴局)
编辑:万洁琼 / 责编:晏慧敏 / 审发:金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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