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传承四川优秀工业文化,进一步推动工业遗产保护与活化利用,根据《四川省工业遗产管理办法》,经所有权人自愿申请、当地政府同意、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评议、现场核实和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了第四批四川省工业遗产名单,现予以公布。
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业遗产所有权人要按照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工业遗产的保护管理,积极探索发展利用新模式,推动工业遗产活化利用与城市有机更新相结合,充分挖掘利用工业遗产的历史文化价值,赋能增强企业文化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助力制造强省建设。
附件:第四批四川省工业遗产名单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12月13日
附件
第四批四川省工业遗产名单
序号 | 属地 | 名称 | 核心物项 |
1 | 内江市 | 威远煤矿工业遗产群 | 1.“工业活化石”窄轨小火车(包括762型蒸汽机车车头、部分窄轨轨道); 2.民国时期建筑(总务科办公楼、威煤影剧院、威煤党委办公楼); 3.二号、三号立井井架; 4.矿山救护队大楼; 5.威远煤矿工人俱乐部; 6.职工宿舍建筑群(以劳模村为代表); 7.八洞桥(泥黄铁路运煤专线铁路桥); 8.20世纪60年代水泥浮雕标语; 9.冯玉祥将军题词的“还我河山”碎瓷花瓶; 10.文献资料(民国时期威远煤矿营业执照、冯玉祥将军致矿长郭象豫信件、采矿权文件)。 |
2 | 资阳市 | 桑都记忆 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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