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频道 > 滚动  
【瀛优普法】好心借给朋友车竟赔了3.8万,关于借车这些事你一定要了解!
2021-12-15 18:16:06  来源:中国文化报道网  作者:  分享:

在现实生活中

亲朋好友相互借车很常见

大多数人碍于面子

只要朋友张口都会慷慨出借

岂不知我们身边

因借车惹麻烦的事随处可见

这不,洛阳的王先生因好心借车赔了3.8万



案情回顾



魏某与王某系朋友关系。2020年3月15日,魏某以家中有事为由借用王某的小汽车,王某在未核实魏某是否有驾驶资格的情况下将车辆交给魏某。当日17时40分,魏某驾驶车辆沿洛宜路自西向东行驶至某中学工地处,遇案外人潘某、李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沿洛宜路自东向西行驶至该处,小汽车左前部与电动三轮车左前部相撞,造成潘某、李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魏某逃逸。交警部门于2020年4月2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魏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潘某、李某不负事故责任。魏某亦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2021年5月,李某以魏某、王某及车辆保险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赔偿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及财产权受法律保护。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失的,应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本案所涉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魏某负全部责任,李某不负责任。李某的各项损失,依法先由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责任,超出部分由事故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王某系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将车辆借给无机动车驾驶证的魏某,对本次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其也应对李某的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结合本案的事实,李某的各项损失共计274019元,保险公司应赔付122000元,魏某应赔付114014元,王某应赔付38005元。



法官说法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该法条是关于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相分离时,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的是过错责任。这是因为在租赁、借用等情况下,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并非使用人,无法管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驾驶风险,无法控制车辆驾驶人的注意义务,但作为所有人或管理人,其对发生交通事故仍可能存在过错。


机动车是具有高度危险性的交通工具,如无特殊情况,尽量不要碍于情面盲目出借。如确实需要出借,要尽到机动车适合于道路行驶的管理义务及使用人选任的注意义务。具体来说:负有管理义务的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应当确保出借的机动车适合行驶,如果知道或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但疏于管理,放任机动车行驶,以至于该缺陷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或损害扩大的原因之一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延伸阅读



哪些情况下借车给他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车主将车辆借给他人只有在车主有过错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且是按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具体地说,“过错”包括下列情形:


1、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车辆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没有驾驶资格的;


3、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4、其他过错情形。


因此,并不是所有情况下车主都要承担责任的,比如郭彪借车给朋友,如果朋友有驾照,借车时并不是酒后,郭彪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那么,朋友借车,应该怎样防范风险呢?


小编告诉你以下三招:


一是查“车”。检查自己的车辆是否存在刹车制动不灵、车灯不亮、胎压不均衡等等影响安全行驶的故障,不要让爱车带病出工。如果你的车辆长时间未维护保养,存在隐患可能,也是不能出借的!


二是查“照”。查验朋友有没有合法驾照,驾照的准驾车型与车辆是否符合,拿着摩托车照想借小轿车开,那是不可以的!


三是查“人”。查验借车人是否能够驾驶,有没有喝酒、有没有吸毒嗑药……大家一起喝酒,切记把你的车钥匙放好,不要谁问你借都豪爽地掏出来!如果车钥匙随随便便扔在桌上或其他很容易被人拿走的地方,也有可能因为未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而承担责任!


来源:豫法阳光(本号注明“来源”或“转自”的作品均转载自媒体,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所分享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用于普法分享及学习,不代表本号观点,侵权删除)



已关注 关注 重播 已同步到看一看

0 / 0

00:00 / 00:15 转载 , 【瀛优普法】好心借给朋友车竟赔了3.8万,关于借车这些事你一定要了解! 瀛优律师 已同步到看一看 进度条,百分之0 00:00/00:15 00:15 全屏

倍速播放中

继续观看

【瀛优普法】好心借给朋友车竟赔了3.8万,关于借车这些事你一定要了解!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佳兆业广场六楼。
电话:0510-81610123



 

相关新闻

    无相关信息

◎版权作品,未经中国文化报道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关于我们 - 媒体合作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15-2019. 中国文化报道网 www.cgia.cn All rights reserved.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jubao@cgia.cn

未经过本站允许,请勿将本站内容传播或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