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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土征启公告[2021]05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泰顺县天星路市政道路工程建设需要,拟征收罗阳镇后山村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罗阳镇后山村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4594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泰顺县人民政府将组织罗阳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具体勘测定界范围见村公告栏
泰顺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7日
泰土征启公告[2021]05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泰顺县月府路道路工程(二期)建设需要,拟征收罗阳镇鹤联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罗阳镇鹤联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310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泰顺县人民政府将组织罗阳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具体勘测定界范围见村公告栏
泰顺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7日
泰土征启公告[2021]04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泰顺县栗子山路市政道路工程(三期)建设需要,拟征收罗阳镇后山村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罗阳镇后山村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199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泰顺县人民政府将组织罗阳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具体勘测定界范围见村公告栏
泰顺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7日
泰土征启公告[2021]05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泰顺县天关山路(特大桥-G235)工程建设需要,拟征收罗阳镇毛竹下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罗阳镇毛竹下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6288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泰顺县人民政府将组织罗阳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具体勘测定界范围见村公告栏
泰顺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7日
泰土征启公告[2021]05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泰顺县天关山路(特大桥-G235)工程建设需要,拟征收罗阳镇南外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罗阳镇南外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0474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泰顺县人民政府将组织罗阳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具体勘测定界范围见村公告栏
泰顺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7日
泰土征启公告[2021]05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泰顺中心城区MZ-05-04地块建设需要,拟征收罗阳镇南内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罗阳镇南内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2170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泰顺县人民政府将组织罗阳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具体勘测定界范围见村公告栏
泰顺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7日
泰土征启公告[2021]05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泰顺县天星路市政道路工程建设需要,拟征收罗阳镇溪坪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罗阳镇溪坪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036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泰顺县人民政府将组织罗阳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具体勘测定界范围见村公告栏
泰顺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7日
泰土征启公告[2021]04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泰顺县鹤南路市政道路工程建设需要,拟征收罗阳镇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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