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看点如下:
中缅边境地区可用人民币结算贸易
当地时间12月14日,缅甸中央银行依据缅甸《外汇管理法》第17条和第22条发布通告,即日起允许在中缅两国边境地区直接使用人民币和缅币进行贸易结算。
通告说,为促进中缅两国边贸,便利货物流通,便捷两国货币交易和结算,根据东盟金融一体化目标促进国内货币流通,现允许在中缅两国边境地区直接使用人民币和缅币进行贸易结算。
获准开展人民币/缅币直接交易的指定银行可为从事边贸的进出口行业人士开设人民币账户。
Marcus铭点评
用人民币结算已成为东盟十国与我国贸易的一大特色!
早在上世纪90年代,我国与有关邻国就已开始在边境贸易中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
迄今为止,中国已与越南、蒙古、老挝、尼泊尔、俄罗斯、吉尔吉斯、朝鲜和哈萨克斯坦八个国家的中央银行签署了有关边境贸易本币结算的协定。
国际政局这些年的动荡,使得国际贸易中最主要结算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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