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上午,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第四届北京市见义勇为宣传月暨第十三届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社会化评选活动的有关情况。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处处长柴珠峰介绍,本市优待见义勇为人员,并在见义勇为人员本人及其子女的教育问题上推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柴珠峰介绍,根据相关规定,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入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见义勇为人员本人,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和一至四级伤残人员的子女,在报考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时加10分。
据了解,在高考层面,本市对见义勇为人员也有优待。见义勇为人员参加高考的,将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因见义勇为死亡和伤残人员的子女,在报考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时,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
【见义勇为认定标准是什么】
见义勇为的认定标准主要有:
1、见义勇为的主体是非负有法定职责或者义务的自然人.负有法定职责或者义务的主体,在履行法定职责或者义务时,不能成为见义勇为的主体.
2、见义勇为所保护的客体,是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公民为保护本人生命、财产安全而与违法犯罪做斗争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见义勇为.
3、见义勇为的主观方面在于积极主动、不顾个人安危.
4、见义勇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遭受正在进行的侵害的时候,义无反顾地与危害行为或者自然灾害进行斗争的行为.
【如何做到见义勇为】
一、见义勇为是我们每个人都不能丢失的本质,如果这种美德都丧失的话,我想拿我们真是枉在世上走一遭了,但是面对社会上的某些现象,我们一定要学会如何见义勇为,例如:高铁上的建议用为案,虽然对方不占理,但是高铁上还有乘务人员,还有乘警在,我想在这个时候我们有必要第一时间将事情反馈给乘警,一来照顾自身的合法权益,二来让这种非法占座的人得到法律的制裁。一定要学会根据实际情况实际处理,切勿因一时着急误事,这样只会让不法分子痛快。
二、法律制度急需健全。如何才算见义勇为,如何才算正当防卫,说实话,这种法律我们只能在书中找到,但是却缺少深入我们内心的法律观念,我们不知道如何才算是正当防卫,这样在自身权益受侵害时就只能拿自己的办法,结局就是让自己也坠入牢狱,我认为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宣传,加强法律的健全,同时见义勇为的界定应该大众化,清晰化。从昆山男子持刀反杀案中我们可以看到,经法院判决,于某某属正当防卫,后无罪释放,那么首先对于正当防卫以及见义勇为,社会是不是应该建立一定的措施加以鼓励,其次从这起案件我们是不是可以看到正当防卫的界定在哪,可以有一个明显的标准了呢?
三、正当防卫及见义勇为的宽度需要释放
面对侵害,此时不论是施暴者还是受害人此时头脑都处于紧绷的状态,都打算首先保护自己,这就导致在正当防卫出现防卫过当的现象,那么法律是不是可以合理宽限见义勇为和正当防卫的权限,以此来有力保证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