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尔沁派出所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工作开展以来,坚持党建引领,牢固树立三个意识,努力打造具有新时代特色的“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取得明显成效。
一、坚持党建引领,发挥党员带头作用。派出所党员民警下沉社区警务室,以新时代社会主义特色为引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基固本,服务人民,做到思想上有进步、修养上有提升、工作上有成效,为群众做实事,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坚持人民主体的核心价值意识,实现人民的利益价值导向。畅通矛盾化解新渠道,结合辖区现状,将工作重心前移到社区警务室,将工作触角延伸至群众身边。将社区工作责任落实到民警,并依托社区警务室组织开展法律知识讲座、观看宣传片、召开警民恳谈会等活动,拉近警民距离,及时掌握社情民意。
三、坚持“四防并举”铸成“智慧小区”铜墙铁壁。科尔沁派出所在充分应用人防、物防、技防、心防举措的基础上,根据当前发展实际,坚持工作信息化、数字化,深化智慧公安的应用,全力为辖区群众营造平安环境。着力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工程。安装人脸识别、车辆识别系统,实现对小区出入人员的实时监控,有效提升惩防犯罪的威慑力。 (作者:包曙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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