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执法联合公安交管运用科技手段,督促城市公共交通疫情防护措施落实。
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城市公共交通管理的规定(试行)》要求,公交车、巡游出租车和网约车驾驶员必须佩戴口罩上岗参加运营。但在近期执法检查和市民反映中发现,少数驾驶员受疫情防控等级降低等影响,产生了麻痹大意的思想,运营时未按规定佩戴口罩。
为持续做好公共交通常态化疫情防控,督促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网约车驾驶员佩戴口罩上岗运营,保障自身和乘客生命健康安全,交通运输执法总队在公安交管部门的配合下,加大执法检查范围和力度。目前,全市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网约车相关信息已推送公安交管部门。依据以上数据,公安交管部门定期整理反馈路面电子监控设备摄录到的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网约车驾驶员未佩戴口罩驾驶车辆信息。市交通执法总队根据反馈信息,就驾驶员是否存在违反“必须佩戴口罩上岗参加运营”的规定做出认定,对问题集中的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整改期限为一周。整改期满后再次违规的驾驶员及其所属企业,将依法进行处理。
下一步,市交通执法总队将围绕加强公共交通疫情防控等工作需要,加强与公安交管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为人民群众全力营造安全放心的出行环境。
在此,也提示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网约车驾驶员和乘客,为了自身的生命健康,应提高疫情防控意识,驾驶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佩戴口罩!乘客如未佩戴口罩,运营车辆也有权拒载!(吕兴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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