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生态环境局班子成员分别带队组成5个专班,深入企业开展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这是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服务经济发展,实行廉政监督卡制度采取的第一步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第九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企业评价为第一评价,以市场主体感受为第一感受,当好“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金牌“店小二”,全力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切实提高服务效能,市生态环境局实行廉政监督卡制度,将所有公务活动纳入廉政监督。制度规定,所有进入企业(单位)的公务活动须填写《仙桃市生态环境局廉政监督卡》,实行“一事一卡”,接受服务对象监督评价,征求服务对象意见建议。
廉政监督事项主要包括包庇、纵容、袒护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选择性执法、选择性移交、以罚代管等不公平、不公正执法行为;在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中通风报信、跑风漏气、说情干预;在生态环境管理服务中打官腔、耍特权、摆架子;在生态环境管理服务期间饮酒、娱乐;指定或推荐环评单位、环保验收监测及调查单位或危险废物及核与辐射产品经营单位等三方机构;指定或推荐环保产品、设备;向管理服务对象借车、借款、借物,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土特产等;其他违反党纪政纪规定的行为。
为确保廉政监督卡不流于形式,鼓励服务对象真实评价公务活动,市生态环境局指定市环境监察支队专人负责,根据局领导审批同意的公务活动事项,发放廉政监督卡、编码登记、回收回执。局纪检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收集整理,调查核实,一旦发现违反廉政纪律行为,将严肃追责问责。(仙桃县域融媒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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