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检察院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始终坚持将服务企业发展与法治建设相结合,着力在服务、打击、保护上下功夫,以依法办案为依托,以注重办案效果为切入点,把打击涉企犯罪、服务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办案重心,全面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与法治建设深度融合。
10月初某夜,犯罪嫌疑人李某驾驶轿车盗窃一未完工的楼房内存放的物品,并低价卖掉。公安机关向该院提请批准逮捕时由于涉案财物不能在法定时间内做出价格鉴定,按照相关规定不能批准逮捕,但考虑到如果不逮捕犯罪嫌疑人会使嫌疑人再次作案,可能会对企业造成更大的损失,便积极与公安机关联系,建议公安机关迅速找到买家,固定证据,找到了部分赃物。检察机关按照销赃价格两千余元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为下一步继续侦查争取了时间,为企业挽回了部分损失。
该院在办理涉企案件中,注重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进行有机统一,严惩涉企犯罪,依法保护企业合法利益。利用检察开放日、定期走访企业、召开企业家座谈会等方式主动征求企业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相继出台《为经济发展服务十项措施》《服务和保障建华区全面崛起十八项措施》,重点保护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企业、利税大户和大项目建设。专门针对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辖区内的中小微企业出台了《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措施》《建华区“三官一律”进园区服务产业助力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为小微企业提供全面细化服务的同时,以维护企业发展利益为出发点,将打击和维权并重,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推动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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