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洪泽区委、区政府下发的《关于表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中获悉,江苏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检察院被表彰为洪泽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该院郑建波受到嘉奖、夏金顺被通报表扬、李建中被评为优秀志愿者。
自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开展以来,该院积极落实文明城市创建要求,以实际行动投身到创建工作中,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贡献检察人的力量。(冯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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