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网友爆料,5月1日,西安发生一起出租车司机在路边车内猝死悲剧,令人意外的是,该车被执勤交警贴了一张违章罚单。
此事引发网友广泛关注,西安交警此次执法行为也受到网友强烈质疑:“司机不幸猝死,交警不但不救人,反而还罚款?”“街上贴条,不是要先口头警告吗?”“车窗半开,司机半躺,但凡执法人员多看一眼,也不至于出现这种情况!”
5月1日晚间,@西安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经调取车内视频资料,5月1日凌晨4时57分,该驾驶员行驶至康乐路时停车,后转至副驾驶位,放倒副驾驶座椅后躺卧,出现呕吐、抽搐等症状。至9时42分之后,视频中该司机再无生理动作反应。10时19分,交警新城大队警务人员在执勤过程中,发现该车违法停放,在驾驶位B柱处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后离开,其间未注意到车内异常。
根据警方通报,这名司机在9时42分可能已经去世,半个小时后,警务人员依然照常贴罚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由此可知,该名警务人员执法时没有指出违法行为、没有予以口头警告,而是直接贴条处罚,存在不够规范、缺乏温度的情况。
作者认为,在执法过程中,一方面应该遵守规范,先予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司机不在或拒绝驶离再行处罚;另一方面要讲求温情,注重人性关怀,批评教育为主,尽量避免罚款。
本次事件中,如果警务人员能够遵守执法规范“先口头警告”,如果在贴罚单前先看一看车内情况,跟车内人交流一下,不仅可以体现以人为本、温情执法,还可能及时发现车内异常,避免一场悲剧。
但现实没有如果,有关部门宜以此为戒,认真反思,确保执法规范,避免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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