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辱骂、线下人肉、住址被曝光、手机被打爆……网友在自由“冲浪”、发言的同时,越来越多人遭受到“社会群殴”的切肤之痛。在信息真假难辨的网络空间中,社会事件引发舆论浪潮之后,如何不以正义的名义制造灾难,成了亟待考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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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门槛的“社会性群殴”
2016年,一档名为《人间世》的节目记录了身患癌症的准妈妈张丽君的故事——这位26岁的母亲,在怀孕5个月后被确诊胰腺癌,她拒绝了医生引产治疗的建议,坚持生下孩子后接受治疗。结果错过最佳治疗时间,生下孩子后不久便离开了这个世界。
这则令人感慨唏嘘的“旧闻”,近期引发巨大的舆论浪潮。4月10日,有微博账号发文指控,张丽君的丈夫韩诗俊在妻子去世不到一年后再婚,更加令人愤怒的是,他们的孩子也被过继给亲戚抚养。这一消息多次登上微博热搜榜单,相关微博的评论区出现了“清明才刚过啊……她老公不怕做噩梦吗”“自我感动是个病,比癌症更可怕”等内容,一头雾水的当事人遭到全网的口诛笔伐。
很快,事件迎来反转。有韩诗俊的亲友在豆瓣、微博等平台辟谣:韩诗俊确实再婚,不过是在妻子去世两年后;孩子没有被过继,一直被父亲带在身边抚养。悲愤交加的当事人,决定不惜一切代价追究造谣者责任。
在社交平台高度发达的当下,此类基于网络舆情事件的“社会群殴”并不鲜见。半月谈记者对2021年多个舆情热点进行梳理发现,有多例引发大规模网暴的事件走向反转,证明了攻击者的偏颇和荒诞。辽宁师范大学文学院新闻系副教授姜巍认为,在社交平台的匿名性外衣下,部分网民对于社会事件会产生一种法不责众的心理,“认为躲在屏幕后面扔出的千千万万块石头,很难被锁定和追责,也根本没有办法对每一个人进行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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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棒“高举轻落”
分析2021年多起案例,发生在网络空间的“社会群殴”事件有三大特点:
——溯源难,求证难,“营销号”添油加醋,推波助澜。以张丽君事件为例,记者发现,在微博“人间世张丽君”的词条下,已经无法找到信息首发者,且评论量巨大的热门微博的博文内容,也只是一段简单的文字描述,并未给出其丈夫过继儿子的相关佐证。
在网络“社会群殴”事件当中,总是少不了营销号的身影。姜巍说,为了攫取流量,许多营销号不惜对一些捕风捉影的消息添油加醋。在张丽君事件中,也是因为营销号大规模转发互动,导致“人间世张丽君”这一词条冲上微博热搜并迅速在全网发酵。
——社交平台转发渠道通畅,消息裂变式传播。半月谈记者发现,社交平台间一键转发渠道通畅,部分网友在面对一些标题耸动、事实惊人的消息时,会出于猎奇或“伸张正义”的心理进行转发。不实信息被病毒式扩散后,越来越多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加入,对当事人进行“网络升堂”,造成伤害。
——违法行为难以处罚,网络虚假信息传播治理“高举轻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的,应被认定为诽谤行为情节严重,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半月谈记者发现,多起因网络诽谤造谣而使当事人遭受“社会群殴”的案例,并未有相关责任人接受惩罚。“除了信源难以溯及,也和受害者的心态有关,多数人在被网络暴力后,会选择息事宁人,不愿再为此付出时间和精力。”东北财经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教授廖卫民说,这不仅不能为自己伸张正义,还会纵容更多人在社交网络上肆意妄为,对网络空间治理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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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头治理,形成震慑
随着我国对于网络空间治理的力度加大,对于基于不实信息对个人造成伤害的“社会群殴”,要推出有较强操作性和震慑力的处置方式。维护网络空间的公民权利,从源头规避网民被恶意引导。
首先,确保网络造谣、传谣处罚机制能够实施到账号主体或个人。平台端应对恶意造谣的账号主体加大惩罚力度。以新浪微博为例,目前针对一些已经被辟谣的并对当事人造成实际伤害的不实信息,在账号“微博辟谣”中会处以一段时间的禁言惩罚并予以公示。而对于在禁言期过后屡教不改的账号,还应当对其直接进行封号惩罚,坚决反对营销号无底线扰乱网络空间秩序。
同时,基于网络空间信息量巨大的特殊情况,网信部门很难对每一个涉嫌通过虚假信息恶意引导舆论的账号主体进行查处整治。“网络‘社会群殴’很多都是基于性别、城乡差异等网友特别关心的问题。在涉及相关问题的社会事件出现后,只需稍微煽动,就会产生大规模网络暴力,不利于网络空间治理的同时,也会产生社会治理隐患。”廖卫民建议,网信部门要主动作为,处罚一批针对社会事件造谣、传谣的账号和个人,及时公开,形成震慑。
第三,地方媒体对于舆论热点事件要迅速反应,承担责任。网络传播的特点决定了不实信息会时常出现。在疑似舆论热点事件发生后,地方媒体应及时跟进,核实情况并更新相关进展,回应网友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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