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湖南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被告人刘某某、周某等6人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获刑。公诉人介绍,6名被告人是在校大学生或00后,由于过度消费便打起了轻松赚取外快的主意。经过审理,被告人刘某某、周某等6人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被判处7个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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