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陆佳炜记者严君臣)小学生上学、放学之际,学校门口人潮拥挤、车流不息。一名窃贼利用家长们急迫想接孩子而放松警惕的心理,专门扒窃家长财物。9月3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1月19日下午3点左右,61岁的陈某某乘公交来到某小学门口。学生家长周某正匆忙赶来接孩子,在众多孩子涌出校门时,陈某某伺机靠近周某,从其上衣左口袋里偷拿手机。警觉的周某感觉有人在摸自己的衣兜,下意识地用手摸了一下,当即发现陈某某的扒窃行为,抓住其衣服并大声呼喊寻求帮助。陈某某见事迹败露,就将手机扔在地上,趁周某捡手机间隙撒腿逃跑,后陈某某被校园保安和群众抓获。
到案后,公安机关在侦查中又发现陈某某于2020年4月29日下午,在另一小学门口分别对两名前来接孩子放学的家长进行扒窃,作案手段和该案如出一辙,盗窃的也都是手机。经鉴定,陈某某所窃得的3部手机价值共计人民币8020元。
2021年3月30日,该案件移送通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人在审查中发现,陈某某对3起扒窃事实均拒不承认,是一起典型的“零口供”案件。办案检察官通过严格审查现场目击证人等证人证言、查看案发现场监控录像等关键性证据,认为陈某某虽然否认盗窃犯罪事实,但相关证据已经形成证据锁链,足以认定陈某某构成盗窃罪,遂于4月21日依法提起公诉。
6月3日,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指控意见,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陈某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7月29日,南通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检察官提醒:该案中三名被害人都是女性学生家长。目前中小学校已经开学,广大家长特别是女性家长在接送孩子上学、放学期间,要注意保持合理间距,避免拥挤。对故意贴近的陌生人要提高警觉,保护好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不给别有用心的人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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