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张晋毓高光治记者陈子秋 文/摄)9月3日,江苏省镇江市检察院、扬中市检察院、扬中市水利局、扬中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联合举办了“十年禁捕,镇益护江”大型精准普法宣传活动,并在长江上举行增殖放流活动,共有2000多斤鱼放流江中。
△增殖放流活动现场
增殖放流1万多尾鱼,购置资金来自长江生态修复赔偿款
“本次增殖放流活动共计放流成鱼2000余斤1万多尾,放流鱼种主要是青鱼、草鱼、鲢鱼、鲫鱼、鳊鱼等几大家鱼,购买资金全部来自于长江生态修复赔偿款。”扬中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张澄华告诉记者,“我们希望通过本次活动,能够更好地宣传‘十年禁渔’政策法规,全面遏制非法捕捞行为,形成全民参与保护长江生态环境与生物多样性的氛围。”
“我在长江里捕了大半辈子的鱼了,‘十年禁捕’刚开始实行的时候,还有点接受不了。听了你们的介绍,我现在也想通了。长江的鱼一年比一年少,国家禁捕的大政策,我们理解支持,要为子孙后代留下一条既有水又有鱼的长江……”在增殖放流的活动现场,一名70多岁的老渔民深有感触地说。
△检察院工作人员对渔民进行普法宣传
别开生面的普法禁渔课,为渔民算一笔经济账
增殖放流活动结束后,普法宣传活动来到了八桥镇。扬中市八桥镇的八桥村,是一个毗邻长江的自然村,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造就了这个村子的“农渔文化”。面对该村50余名渔民代表,扬中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许鸿鸽为他们展示了被罚没的钓竿、渔网等渔具……
“今年以来,我们以宣传为动力,以执法查处为手段,加强人防、技防和机制建设,立案查处长江违法垂钓行为120余起,清理各类网具1000余条,初步形成了‘不能捕、不想捕、不敢捕’的氛围。”许鸿鸽介绍。
△工作人员展示各种被罚没的渔具
“我们办的非法捕捞案件中,有被判处有期徒刑坐牢的,有被判处缓刑的,还有单处罚金的。就单处罚金而言,平均下来每人罚金有5000元。为了一些小鱼小虾到外江去放几口笼壶网,一经鉴定,网属于禁捕工具,结果人被判刑,还要交罚金,得不偿失……”在随后的十年禁捕专题法治课上,扬中市检察院干警一边向渔民们发放检察机关精心制作的长江禁捕宣传册,一边结合该院近三年来所办的非法捕捞典型案例,为渔民们算了一笔自由账、经济账。
八桥村委会工作人员介绍说,长江十年禁捕以来,该村已组建了10余人的禁捕队伍,每天分上下午堤外巡查。同时,该村也在努力引导、推荐渔民参加其他种植性农事活动,号召他们加入禁捕人防和群管公益岗位,让渔民“减产不减收”。
记者了解到,我国开始对长江流域实行“十年禁渔”政策以来,作为万里长江第一大江心洲和第二大岛,镇江所辖的县级市扬中市积极响应。镇江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黄洁告诉记者,镇江市建立了专业化的长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办案团队,近三年来,共办理长江生态保护公益案件80余件,追缴生态环境损坏赔偿金3000余万元。
“接下来,我们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构建多元化监督、社会化治理、法治化服务的工作体系,推动长江生态修复,共同守护好我们的母亲河。”黄洁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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