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臧明宏王琳记者王晓宇)诈骗团伙专挑网贷人群下手,检察机关顺藤摸瓜,由一起特大诈骗案挖出幕后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黑色产业链条,不法分子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分类加工后再售卖给诈骗团伙,供其实施“精准”诈骗。近日,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检察院就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审获判,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于11月1日起实施后,该市首例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损害公益依法判决的案件。
△案件庭审现场
冒充网贷催收人员,团伙诈骗500余人260余万元
2020年2月,在外地做过催收贷款工作、熟悉套路的刘某,觉得自己带人干能赚得更多,就通过联系购买网贷人员个人信息、私人搭建网络查询平台、大量购入外地黑卡(没有进行实名制登记或不是由本人实名登记所开的手机卡)和微信号等,同时联系租用场地、物色发展成员,逐渐形成了以刘某为首的33人诈骗犯罪集团。
团伙成员冒充网贷“催收”人员,利用刘某购买的网贷信息,以受贷款平台委托催账的名义,通过打电话、发信息、微信联系等方式联系受害人索要钱款。
“他们电话里说的名字、电话、贷款金额、还款期限等,那么具体详细,让我没办法不相信是贷款平台催收人员。”被诈骗12万元的胡某追悔莫及。短短3个月,该团伙共骗取500余人共计260余万元。
2020年7月31日,赣榆区检察院对刘某等33人涉嫌诈骗案依法提起公诉。刘某作为主犯于2020年12月4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随后刘某上诉,2021年5月24日二审维持原判。
顺藤摸瓜,揭开贩卖个人信息黑色产业链
诈骗案办理结束,可是精准到网贷群体的公民个人信息从何而来?承办检察官敏锐察觉到,在这起特大诈骗案的背后,极有可能还隐藏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通过反复核对涉案人员的讯问笔录,承办检察官发现,刘某购买的个人信息来源均指向同一个人蔡某。
2020年7月6日,该院监督公安机关以蔡某等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侦查,从重点梳理微信、交易记录、恢复已删除数据、提取分析涉案人员信息等方面引导公安机关补证,由此揭开了贩卖公民个人信息黑色产业链的冰山一角。
2020年初,为了实施诈骗的需要,刘某开始在网上留意起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内容,并通过网上浏览到的含有“网贷,下款”等关键字的帖子,加入了一个名为“黑马工作室”的QQ聊天群,QQ名为“黑马”的蔡某正是这个群的群主。刘某在群内发布了购买需求后,很快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中介蔡某联系上了他,二人“一拍即合”。
“有贷款记录人员的‘料子’,3元一条,要多少……”蔡某所说的“料子”指的就是公民的个人信息,他出售给刘某的则是根据其需求,进行分类编辑后备注“有贷款”关键字的网贷人员信息。随后二人通过QQ相互联系并多次交易。
蔡某手中大部分个人信息“料子”都来自赵某。2020年初,赵某曾在东莞一家推销贷款APP的公司上班,工作内容就是向公司提供的用户进行推销,赵某辞职时私自拷贝了贷款平台上的用户资料,随后在网络上发布出售“料子”的广告,以非法售卖公民个人信息牟利。
因为赵某手中的信息精准到网贷人员的姓名、电话号码、贷款金额、还款期等等,正是刘某所需要的,作为“中间商”的蔡某与赵某形成了长期合作关系,先后十余次从赵某手中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共10000余条,连同自己手中29000余条公民个人信息,再分批次转卖给刘某的诈骗团伙,这些精准的信息直接成为犯罪分子的“优质客户”,是诈骗团伙致胜的“秘密武器”。
△办案检察官出庭公诉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多人被判刑、赔偿和道歉
2021年7月30日,赣榆区检察院以刘某、蔡某、赵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向赣榆区法院提起公诉。赣榆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人员在对接刑事案件线索时发现该案还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蔡某、赵某向他人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侵害了不特定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可以向人民法院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由人民法院同一审判组织审理。”公益诉讼检察官姜学厚表示。
2021年10月12日,赣榆区法院就蔡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开庭审理,对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及民事责任同堂审理。同年11月3日,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蔡某、赵某、刘某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不等的刑罚,各处1万元至6万元不等的罚金,并没收全部违法所得;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蔡某支付赔偿金五万元、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赵某支付赔偿金九千六百元;蔡某、赵某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永久删除保存在手机等载体中的公民个人信息。
相关新闻
◎版权作品,未经中国文化报道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Copyright 2015-2019. 中国文化报道网 www.cgia.cn All rights reserved.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jubao@cgia.cn
未经过本站允许,请勿将本站内容传播或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