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调整保险公司总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名单的公告》,对大病保险经营资质公司名单作出调整。
调整后,具有大病保险经营资质的保险公司共有26家,其中人身险公司14家,财产险公司12家。
2012年,发改委、财政部、原保监会等六部委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针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人大病负担重的情况,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大病保险制度。
近10年间,金融管理部门多次对该名单进行梳理和调整。根据公开资料可知:
首次发布大病保险经营资质名单的时间为2013年3月29日,共计有34家公司具有大病保险经营资质。
2019年,银保监会对该名单进行了首次调整,具有经营资质的公司减少到32家。
本次则是第二次调整,具有经营资质的公司减少6家。
在
与2019年相比,本次未有新增公司,但有3家公司退出,分别是:
财产险公司共计12家,分别是:
与2019年相比,也无新增公司,但是有3家公司不在名单之内,分别是:
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强监管,继续对名单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新增承办主体,进一步加强现场检查力度,及时将不符合条件的公司移除出名单,切实把好入口关,推动大病保险制度平稳有序运行。
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新的制度安排。
在银保监会此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银保监会人身险部主任陈映东披露数据表示,大病保险制度实施9年来,累计赔付5535.88万人,全国大病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的基础上平均提升了10—15个百分点,最高报销金额111.6万元,有效缓解了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相关新闻
◎版权作品,未经中国文化报道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Copyright 2015-2019. 中国文化报道网 www.cgia.cn All rights reserved.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jubao@cgia.cn
未经过本站允许,请勿将本站内容传播或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