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3日上午10时许,张某刚(男,44岁,南和区和阳镇人)因手部伤口发炎有发热症状,急于就医,其妻田某娟(女,45岁,南和区和阳镇人)谎称“已经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但是救护车来不了,需要自行去医院就诊”,骗取村干部为2人开具了出入证明。田某娟送张某刚到南和城区外围疫情防控执勤点后自行返回,张某刚凭借出入证明在疫情防控执勤点登记后,民警拨打120急救电话,将张某刚运送到医院治疗。
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张某刚、田某娟二人骗取出入证明,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邢台市南和区公安局对二人的违法行为依法受理案件并开展调查工作。
邢台市南和区公安局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