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大河报·豫视频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入豫必报备”是落实疫情防控“外防输入”的基本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现就近日常态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5月1日上午,漯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邓襄镇在卡点排查中发现辖区居民于某伟、杨某伟为红码人员,未提前报备,于5月2日19点30分私自从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返漯,遂立即上报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并对其2人落实集中隔离措施。按照《关于印发漯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漯疫防指办〔2022〕100号)相关规定,经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于某伟、杨某伟闭环管理转运费用、集中隔离费用由个人承担,并依规列入社会信用黑名单。上述两人违法行为,待其隔离结束后,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望全区广大人民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引以为戒,严格履行防疫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规范。非必要不返漯来漯,确需返漯来漯的,提前三天报备,返漯来漯后主动报告涉疫行程,自觉接受管控措施,共同筑牢健康安全防线。对瞒报、虚报、迟报或不接受防控措施,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部门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社会信用黑名单是什么意思】
信用黑名单即失信者黑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
2018年5月1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证监会、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对特定严重失信人限制乘坐火车、飞机、出入境等,做出规定。
2018年7月10日,据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全国已有280万失信被执行人迫于信用惩戒压力自动履行了义务。10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称,中国将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
【列入社会信用黑名单如何解除】
失信被执行人履行完毕后三个工作日内即可解除黑名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