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韦东奕接受南风窗采访时,称帮博士解决数学问题是假新闻,哈佛为他打破校规也是假新闻。5月13日下午,韦东奕谣言传播者“贼叉”道歉,他称没有核实就发出,作为始作俑者向大家道歉。面对部分网友的人身攻击,该科学科普博主表示,他是翻车了,但不意味什么阿猫阿狗都能来踩一脚。
早前,也有媒体报道说,哈佛大学免考英语、破格邀他入学。对此,韦东奕告诉南风窗:“网上有些消息是假的。关于哈佛那个,可能有些人这么认为,但没有明确这么说过,哈佛没找过我。”
2021年,北京大学相关方面曾回应韦东奕网络走红一事。文章表示,韦东奕是一位非常优秀的青年数学家,他于2010年进入北京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学习,2014年本科毕业后得到保研资格,继续在北京大学攻读博士学位,2018年博士毕业后在北京大学北京国际数学研究中心做博士后研究,并于2020年入职北京大学数学科学学院。
【传播谣言怎么定罪】
行为人故意传播谣言,情节严重的,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是指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行为。
【怎么算传播谣言】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2、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3、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在实践中,散布谣言,包括网络谣言。
(二)传播网络谣言被纳入刑法:四种情形最高判七年;
从2015年11月1日起,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传播虚假消息,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将被处以七年有期徒刑。
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中增加规定:编造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或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13年9月,两高公布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
2015年8月29日,历经三次审议和多次修改后,刑法修正案(九)获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将四种情形的网络谣言入刑,在依法治理网络谣言方面又有更严厉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