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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条措施!青岛仲裁办优化营商环境再出实招
2024-08-21 17:21:20  来源:中国文化报道网  作者:Admin  分享:

 8月21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充分发挥仲裁优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相关情况。青岛仲裁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常江,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青岛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段超,青岛仲裁办综合处处长郭瑞,青岛仲裁办仲裁发展处处长张本文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为充分发挥仲裁制度优势,服务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青岛仲裁办近期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仲裁优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制定背景和意义

仲裁作为国际通行的解决经贸投资争议的重要途径,在处理商事纠纷、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涉外法治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要“健全国际商事仲裁和调解制度,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市委、市政府也把仲裁事业发展作为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多次就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专门下发文件,为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指导和保障。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颁布20多年来,我国仲裁事业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仲裁日益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青岛仲裁办始终以发挥仲裁优势、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己任,秉承“依法、公正、亲和、高效”的服务理念,紧贴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强基固本、守正创新的基础上,持续精准突破、提质增效,优化仲裁法律服务,强化仲裁法治保障,不断提升市场主体仲裁体验感和满意度,服务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取得了一定成绩。在第二届、第三届仲裁公信力评估中连续两次获评“全国十佳仲裁机构”。

2023年,青岛仲裁办先后出台了两批共24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措施,推出“高效办理涉企案件、公正化解涉企纠纷”等制度机制。今年以来,在抓好“24条措施”落实的基础上,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继续强化政策供给,日前出台了第三批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措施,也就是本次发布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制定过程中,聚焦群众所需、企业所盼,突出把握3个导向: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征求参与仲裁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建议,特别是针对市场主体关注和反映的一些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如立案告知不够详尽具体、案件审理效率有待提升、“指尖上的服务”不够便捷等,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满足当事人多样化需求。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强化“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结合海事海商、涉外法治、金融等重点工作领域,探索完善特色领域的专业化仲裁服务,全力释放仲裁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动能。

三是坚持以企为本,聚焦企业视角,注重围绕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需求,从风险防范、纠纷化解、跟踪服务等各方面,推出更多实招硬招,真正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保护合法权益,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作为仲裁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延续和创新升级,《若干措施》的出台将为市场主体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更加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也将进一步激发仲裁事业发展活力,为全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贡献力量。

主要特点和内容

《若干措施》共4个部分12条。主要围绕高效化解纠纷、优化仲裁服务、推进专业化建设、打造涉外亮点等4个方面制定具体措施。

仲裁解纷质效方面,更加注重提升市场主体仲裁体验感

优化案件受理服务。一方面,常态化做好服务咨询、网上立案、一次告知等立案工作。另一方面,注重拓展立案服务,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新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的仲裁申请指导,对有需求的企业优先接待、优先受理,充分满足立案需求。

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一方面,加强精细化管理,完善内部研讨、专家论证、核阅管理、重点案件办理等机制,强化鉴定机构管理,科学压缩审理周期,保障程序合规、结果公平。另一方面,做好精细化服务,组建专案办理团队,推动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根据当事人意愿,推行“双休日开庭”,增加每周开庭排期数量,及时解决纠纷。

推进纠纷多元化解。持续健全仲裁前调解机制,提升法律咨询、纠纷调解、仲裁确认一站式服务水平。深化与基层法院合作,推行“仲裁+调解+诉讼”模式,落实诉前调解分流机制,扩大仲裁调解影响力,高效、便捷、低成本化解纠纷。

强化案件管理监督。主动接受法院、检察院监督,全面落实检察监督与仲裁工作衔接的实施意见、法仲联动工作机制,营造仲裁友好型司法环境。主动完善内部监督,制定案件管理监督规定,促进办案质效整体提升,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仲裁服务方式方面,更加突出延伸服务链条和多元协同参与

开展“仲裁+”服务行动。坚持“问需于企”,建立常态化开展全员宣传推广仲裁法律制度工作机制,深化“领导带队、专家参与、专员跟进”上门服务模式,为招商引资、工程建设等提供法律服务,实现企业少跑腿、服务多跑路。

建立“政会仲+企”联动服务机制。协调建立政府部门、商协会、仲裁机构联动服务企业机制。在前期协作的基础上,持续加大与工信产业、民营经济、农业农村、对外经贸等行业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力度;主动与商协会对接,通过建立合作机制、开展“仲裁进商会月”“仲裁开放周”等多样化方式,形成横向协调、一体联动的惠企助企服务格局。

创新智慧仲裁“云服务”模式。从以线下仲裁为主的传统服务模式,向在线服务、云端服务转变,以“青岛智慧仲裁平台”项目建设为载体,打造应用场景丰富、服务渠道多元、“一网通办”、集约高效的仲裁综合服务平台,实现立案、审理、送达等全流程在线服务,让企业充分享受指尖上的便利。

仲裁专业化建设方面,更加注重打造高品质特色服务优势

妥善化解金融领域纠纷。针对金融纠纷批量化、类型化等特点,实行金融纠纷要素化办理,完善同类型案件裁量一致化标准,以“一次开庭审结”为目标,实现金融类案件快审、快结。与国有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及保险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对接,提供专业精准、权责对等的法律服务,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打造建工专业仲裁品牌。针对建设工程纠纷专业性强、处理难度大等特点,制定建设工程纠纷办案指引,综合运用庭前调解、争议评审、仲裁庭调解等手段化解纠纷。同时,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中级法院等构建建设工程纠纷化解联动机制,与市建筑业协会等联合开展多元解纷集中推介活动,凝聚解纷合力,服务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

深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针对知识产权类纠纷保密性强、时效性强等特点,培育仲裁特色突出、精准匹配需求的知识产权保护新模式。深化诉源治理,联合知识产权职能部门开展仲裁调解合作,共同完善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多层次纠纷化解体系,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涉外仲裁推进方面,更加积极探索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路径举措

加快发展海事仲裁。与青岛海事法院联合建立诉讼与仲裁衔接机制,促进海事仲裁与海事司法良性互动,助力提升国际航运中心软实力,持续优化青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仲裁保障。与自然资源部北海局、市海洋发展局、青岛海事局等开展合作,推动仲裁融入海工装备制造、航运、船舶管理等领域,协同服务青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拓展涉外服务领域。发挥上合示范区国际仲裁院、国际贸易仲裁院作用,加强与“一带一路”参与国、上合组织成员国仲裁机构及商事调解组织交流合作,协同参与青岛中央法务区建设,形成仲调对接、便捷高效的纠纷化解模式,打造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优选地。

下步打算

下一步,青岛仲裁办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立足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精准突破、提质增效,不折不扣抓好《若干措施》的宣传解读和落地落实,积极为广大市场主体提供亲和、高效的仲裁服务。

还有这些大家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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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全国基层党建网记者:2023年,青岛仲裁办先后出台了两批仲裁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请问这两批措施的落实情况如何?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

段超:2023年以来,青岛仲裁办扎实开展“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全力推动两批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落地落实,护航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仲裁管理监督,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坚持案件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高质效办好每一起仲裁案件。狠抓制度建设,制定完善防范和惩治虚假仲裁、重大疑难案件办理、鉴定机构使用管理等35项业务制度,加强立案、组庭、开庭和结案各环节跟踪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加强程序管控,严格全流程管理,对超期未组庭案件进行通报,对临近审限案件进行提醒,从严建立延期审理审批及告知制度,强化节点管控,进一步推动快办案、办好案。做好服务跟踪,对重点案件进行回访,接受当事人满意度评价,形成服务管理闭环。此外,针对互联网仲裁案件大幅增长的现状,持续扩大仲裁员使用面,配强专业化秘书团队力量,灵活运用“优先庭前调解、简案快调快审、繁案专审精裁”等多种方式,高效化解网络服务合同纠纷,维护网络交易秩序。

(二)深化仲裁宣传推行,营造安商暖企发展环境。创新精准助企服务模式,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领导带队、专家参与、专员跟进”走访企业、商协会、金融机构、律所等240余家(次),推动仲裁服务向“前端加强风险防范、中端做好纠纷化解、后端实现诚信履约”全链条延伸,实现企业发展活力与仲裁服务能力“双向提升”。整合仲裁惠企服务资源,围绕海事海商、住房建设、土地开发利用、金融等领域,积极对接海事法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金家岭金融聚集区管委等部门、功能区,开展多样化化合作交流;联合市发改办、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联等部门,聚焦港口航运、知识产权等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企业合规经营、风控管理专题讲座,提高企业应对风险能力水平,营造多点发力、联动惠企的浓厚发展氛围。

(三)发挥仲裁职能优势,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展诉源治理工作,与市、区两级法院建立诉讼、仲裁、调解有机衔接机制,通过业务流程高效对接、信息实时共享、经验常态交流,鼓励商事主体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多元化解。截至今年上半年,公益性调解矛盾纠纷6200余件。优化建设工程仲裁服务,制定建设工程领域纠纷争议评审规则,推动成立市建筑业协会调解仲裁中心,联合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市建筑业协会等举办培训宣讲活动,拓展纠纷化解路径,增强建设行业市场主体仲裁解纷信心。提升涉外仲裁能力,制定投资仲裁规则、易货贸易业务纠纷解决规范,与市商务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与青岛自贸片区管委、上合示范区管委等加强合作,提高涉自贸区及涉外仲裁服务水平,服务保障青岛自贸片区、上合示范区等开放平台建设。

从一年多来的实践情况看,前两批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包含的24条政策机制,均得到有效落实,青岛仲裁各项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上半年,传统案件和互联网案件受理数量同比增长410.7%,争议标的额同比增长51%;传统案件审结数量同比增长36.49%,平均结案天数同比缩短74天,审限内结案率提高7个百分点,快速结案率提高9个百分点,无被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案件,青岛仲裁公信力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Q2

齐鲁法制网记者:青岛仲裁办在提高金融纠纷办理质效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哪些成效?

张本文:近年来,青岛仲裁办聚焦提升金融仲裁服务效能,金融案件质效显著提升,具体做法如下:

(一)创新制度供给,提高金融仲裁制度建设水平。发布实施《青岛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规则》,创新金融快裁机制,金融案件受理时间缩短3天、审理期限缩短30天。修订仲裁庭组成工作规定、重点案件管理规定,制定庭前工作指引、网络视频开庭程序指引,完善内部研讨、专家论证、核阅管理等工作机制,为金融纠纷高效化解提供专业机制保障。

(二)深化全流程服务,彰显金融仲裁专业优势。健全“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服务”全流程仲裁服务模式,持续简化金融案件办理流程、规范程序,压缩组庭、开庭和结案各节点时限,依法并联推进有关程序。对重点金融案件进行回访,常态化开展释法明理,接受当事人满意度评价,形成仲裁服务管理闭环,体现金融仲裁的高效专业。

(三)聚力提质增效,满足金融市场主体对效率的追求。制定类案办理指引,组建类案审理团队,统一类案裁判尺度,实现类案速裁、简中求质。编写金融案件典型案例,为仲裁金融案件提供精准示范引导。深化区块链电子证据平台应用,将互联网仲裁优势运用到金融仲裁机制中,积极探索通过互联网方式解决批量性金融纠纷的路径及方式。

(四)完善全过程监督,促进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与市检察院建立加强检察监督仲裁工作机制,拓展检察监督仲裁渠道;与市、区法院建立协作机制,推动金融案件保全、执行提速增效。强化内部监督,遴选443名高素质金融专业仲裁员,修订完善仲裁员管理办法、仲裁员惩戒操作指引、仲裁案件管理监督等规定,加强过程把控和细节管理,推进仲裁庭在有效监督下独立运行。

(五)加强部门联动,提升多元解纷便利度。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金家岭金融聚集区管委等,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青岛金融样板,联合崂山区法院成立金融纠纷调解工作室,设立金融纠纷调解员名单,制定调解程序指引,开展金融“仲调对接”专项培训,促进金融纠纷解决提速增效。

截至上半年,金融类案件争议标的额同比增长54.55%,调解和解率47.87%,金融纠纷解决质效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更加明显。

Q3

青岛日报记者:自去年以来,青岛仲裁办围绕诉讼与仲裁衔接、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区(市)法院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郭瑞:自2023年以来,青岛仲裁办围绕完善“仲裁+调解+诉讼”相衔接的民商事多元解纷机制做了一些努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畅通仲裁保全、执行衔接渠道。在前期沟通合作基础上,2023年底市中级法院与青岛仲裁办联合出台完善诉讼与仲裁衔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在进一步规范仲裁保全和执行协助配合机制上取得突破进展。保全方面,对当事人申请仲裁前保全、仲裁中保全及解除保全等情形,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细化操作指引,切实做到应保尽保、以保促执,从源头上降低“执行不能”风险。执行方面,全面启动执行告知前置程序,将申请执行的法律依据、程序指引等内容嵌入仲裁程序,将仲裁服务触角向后延伸,在送达裁决书(调解书)时一并向当事人送达执裁联动告知书、申请执行立案须知等材料,实现裁执之间相互衔接、良性互动,提升仲裁裁决自动履行率。同时,结合金融类案件现实需求,明确金融类仲裁案件执行统一由市中级法院案件管辖,建立金融仲裁案件执行绿色通道,提升金融类案件执行质效。

(二)深入推进“诉前分流+仲裁调解”解纷模式。一方面,搭建诉讼案件分流引导平台,与市北区、崂山区、胶州市、黄岛区等基层法院建立法仲衔接合作机制,法院在诉前调解过程中,鼓励当事人选择仲裁解决纠纷,并协助当事人达成仲裁条款;对于金融保险、建设工程、买卖合同、公司并购等民商事纠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优先向青岛仲裁委员会多元法律服务中心推荐调解,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仲裁、调解在内的多种纠纷解决选择。另一方面,做优做实仲裁调解服务,青岛仲裁委员会同步加强多元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充分发挥11家入驻调解组织作用,由调解组织派员轮班驻守,结合案件类型、特点及当事人诉求,做到第一时间接案、线上线下调解,与法院衔接开展执行和解工作,着力推动调解服务向解纷前端、后端延伸,提升一站式服务水平。

(三)不断完善诉裁衔接合作保障机制。优化组织架构,联合平度市法院成立“诉前仲裁调解工作室”,联合胶州市法院在上合示范区成立“法正·亲和”工作室,开设法律咨询服务窗口,为纠纷当事人现场解纷提供高效亲和服务。配强专业力量,从高校法律专家、执业律师和企业法务中选聘擅长解决民商事纠纷的专业人士担任调解员,已先后聘任两批71名调解员开展仲裁调解工作。强化协同联动,定期联合市、区两级法院进行会商研讨、业务交流,共享专家资源,开展典型问题研究论证,对涉及群体性纠纷或者重大、疑难案件,加强联动化解力度,共同推进仲裁程序高效便捷、裁决公平公正,妥善处理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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