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紧准备200万元现金送来,否则会有牢狱之灾!如果不给1000万,就把举报材料交给纪委!”为了索要被拖欠的14000元工资,在云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班的崔某,竟然写信向老板进行敲诈勒索。近日,昆明市盘龙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崔某有期徒刑6年。”
被拖欠工资1.4万元,写匿名信敲诈老板
家住昆明官渡区的小伙崔某今年30岁,系云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员工。由于公司效益不好,老板黄某拖欠了部分员工的工资。崔某被拖欠的工资,总共14000元。
看着老板黄某为了项目经常请人吃饭,出入高档娱乐场所,还听闻多次向有关部门领导行贿,就是不发拖欠的工资。经过多次讨要无果,崔某越想越窝火,于是产生了报复心理。看到电视剧中经常使用发恐吓信的镜头,崔某突发奇想,也想写匿名信对老板黄某进行恐吓,以此达到讨要被拖欠工资的目的。
崔某反复斟酌后,开始了自己的敲诈计划。2020年3月19日,崔某向老板黄某邮寄了两封举报信,第一封信的内容为举报黄某向玉溪公安人员杨某行贿,第二封信的内容为举报黄某在建盖官渡区某学校中所使用的材料不符合标准。为了掩人耳目,崔某在举报信中用了王某和孙某的名字。
3月19日,黄某收到一个快递,打开一看里面是两封举报信和一张索要200万的纸条。根据上面署名,黄某去找到王某和孙某了解情况,两人对此一无所知。经过保安人员的回忆,黄某断定是别人有意所为。于是,3月23日,黄某进行了报警。
一审获刑6年,处罚金5万
11月4日,昆明盘龙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崔某敲诈勒索被害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因被告人崔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属犯罪未遂。
11月20日,盘龙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崔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