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安杀媳案公公一审被判死刑】
去年8月份,震惊一时的南安梅山公公杀媳案日前一审宣判,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戴某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承担相应民事诉讼赔偿。
戴某华当庭表示要上诉。
经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8月20日7时许,被告人戴某华因琐事与其儿媳,即被害人小雯(化名)发生口角,遂在其位于福建省南安市梅山镇埔仔村宫边31号家中的杂物间内,用手臂扼住被害人小雯脖子处,直至被害人小雯倒地无法动弹。
因担心罪行败露,被告人戴某华于同日7时20分许,驾驶面包车将被害人载至南安市洪濑镇纵三线往雪峰大道附近一垃圾场,往被害人小雯身上泼汽油后进行焚烧,随后又驾驶该面包车将被害人小雯残余尸骨载至南安市洪濑镇纵三线往一寺庙旁的一处山沟进行抛尸。
2021年8月21日21时许,公安机关在福建省南安市梅山镇埔仔村宫边31号被告人戴某华家中将被告人抓获归案。随着案件审理、宣判,此案的诸多细节也浮出水面。证词显示,事发后,被害人小雯丈夫戴某河在查了监控后,曾一度怀疑其父,还向其追问,并有过替父亲担责的想法,但父亲拒不承认。
福建南安杀媳案公公一审被判死刑细节曝光
死者生前创作的国画
动机:一地稀饭引发的惨案
被告人戴某华供述和辩解,小雯与他及其妻子戴某娥长期因家庭琐事引发矛盾,导致积怨。案发当日(2021年8月20日早上)早晨,他在家中厨房煮稀饭,打开高压锅时被热汽烫伤了手,稀饭也弄洒在地,因儿媳妇未帮忙打扫,心生不满。
随后发生口角,戴某华便扼住被害人小雯脖子长达五六分钟,直到被害人双手下垂。随后用自己的面包车转移尸体、烧尸、毁尸、抛尸。
过程:毁尸抛尸,手段残忍
戴某华在家中将被害人杀害并转移至洪濑的一处垃圾焚烧场用汽油将被害人焚烧。焚烧后将被害人残体装袋载到洪濑一处寺庙旁的山沟丢弃。
为了掩人耳目,戴某华在其家人追问下,还特意上街拍了一张背影模糊的骑车路人慌称是儿媳妇自己离家出走。
福建南安杀媳案公公一审被判死刑细节曝光
死者生前创作的国画
细节:其子曾怀疑追问,但其拒不承认
证词显示,小雯失踪后,其夫戴某河陪妻子娘家人一起查监控后,认出是其父亲戴某华将妻子电动车推走,还开走家中面包车后,曾产生怀疑,并追问父亲。后来给其母亲看了监控视频后,其母亲也追问戴某华是否干了极端的事,但戴某华拒不承认。
期间,戴某河甚至做好了为父亲担责的准备,还向其妹妹交代了几组日常密码。
其人:案发当天表现异常
案发前,戴某华在当地一家单位担任协勤人员。其到案后,手上有两处烫伤,一处在左腕部前侧,一处在左前臂中间位置。后公安机关查明,一处为高压锅稀饭喷漆烫伤,另一处为其焚尸灭迹时被汽油烧伤。
有证言证实,案发当日,戴某华开着面包车去卫生所看手臂,处理烫伤起泡的伤口,要了一支烫伤膏。与平日不同的是,其神情紧张,“微信的收款二维码就在桌面上,他却说找不到。”
上个月,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决戴某华死刑。家属拿到判决书后,表示对于判决结果比较满意,“希望早日终审,给受害者一个交代,让其早日入土为安”。
【婆媳关系为什么难相处】
第一,婆婆媳妇的想法观念不同,原生家庭和小家庭变成了竞争关系。
婆婆与儿子共同生活了20多年甚至30多年,儿子结婚以后,心里会不自觉地认为媳妇抢夺了自己的儿子。这一点尤其是单身婆婆,或是原本婚姻关系不如意的婆婆表现更为明显。
而媳妇会认为自己是新家庭的女主人,丈夫的爱应该属于自己,心里上很难接受丈夫还属于婆婆。
2个女人同时竞争1个男人,久而久之,矛盾重重,何来和谐相处呢?
第二,婆婆媳妇缺少换位思考。
有的婆婆埋怨媳妇的消费高,也许,媳妇也在认真工作,也在共同经营着家庭。有的媳妇吃不习惯婆婆做的饭菜,或许,婆婆和媳妇是不同地区的人。
处理好婆媳关系需要坦诚地去面对对方,说出来,是最好的沟通方式。
在事情的决定上,婆婆尽量不干涉小家庭的事情,跟儿子媳妇分开居住,经济上少些牵绊。媳妇多尊重婆婆几十年来的习惯,让婆婆从心理上感觉多了一位家人。
婆婆多想想假如媳妇是我的女儿,我会怎么办?媳妇多想想假如婆婆是我的妈妈,我要怎样对待她?互相换位思考。
第三,共同的男人发挥的作用。
婆媳矛盾处理得如何,很多时候在于这个共同男人的情商。
有的男人,就如甩手掌柜,逃避责任。
有的男人,相互说婆媳不好,能好吗?
还有的男人,情商是一等一的高!给妈妈买的新衣服说老婆买的;给老婆的生日礼物婆婆送的,哪怕是自己买的只是告诉了妈妈一声。
【婆媳应该如何相处】
如果家庭成员都用心维护家庭关系,希望婆媳关系往好的方面发展,就需做到以下3点:
1.婆媳独立居住
2.相互理解
3.发挥好共同男人的调剂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