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对方借钱不还的情况,如果需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应当到哪个法院起诉呢?也就是法律上说的哪个法院有管辖权的问题。
我们先看案例1:
老王与老刘都是外地在北京做小生意的,平时因业务往来成了朋友。2021年1月1日,老王与老刘在北京市海淀区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老王借给老刘10万元,年利率10%,借期一年,书面约定管辖地为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在2022年1月1日到期后,老王向老刘催要时,老刘说现在因疫情生意不好做回老家山东了,手里实在没钱。现在老王也回到了老家河北,老王想到法院起诉老刘,应该到哪个法院呢?哪个法院有管辖权呢?
是老王的老家河北,还是老刘的老家山东,还是合同约定的北京海淀区。
分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本案中,老王和老刘以书面协议形式约定了合同签订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以上法律规定,老王起诉老刘应该按协议约定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再看一个案例2
小王与小刘都是外地在北京海淀区做小生意的,平时因业务往来成了朋友。2021年1月1日,小刘因资金紧张打电话向小王借2万元,承诺半年后还,小王就在微信上转给小刘了,可是半年后,小王向小刘催要时,小刘说现在因为疫情生意不好做回老家山东了,手里实在没钱。现在小王也回到了老家河北,小王想到法院起诉小刘,应该到哪个法院呢?哪个法院有管辖权呢?
是小王的老家河北,还是小刘的老家山东,还是北京海淀区。
分析:
不管是口头借钱,还是书面借钱,都属于合同纠纷,在双方没有书面协议约定管辖法院的情况下,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哪一方是接受货币一方呢?一般来讲,原告方是接受货币的一方,所以根据法律规定,本案中被告小刘的老家所在地法院可以管,原告小王老家所在地的法院也可以管,而北京海淀区法院不可以管。当然,小王肯定会选择方便自己一方所在地法院了。
最后再归纳是,对方借钱不还,诉讼时,有书面协议管辖法院的按书面协议,没有书面协议的,可以到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当然,当事人为了方便,一般都会在自己的住所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