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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开展居住权登记 什么是居住权
2022-05-13 09:40:45  来源:中国文化报道网  作者:Admin  分享:

 【多地开展居住权登记】

去年实施的《民法典》中,新设立了一种权利——居住权,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民法典》实施后,居住权登记工作在全国各地陆续开展。居住权设立后,居住权人在权利生效期间,享有占有和使用房屋的权利,即便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居住权也不受影响。据了解,居住权在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办理。法律专家表示,居住权不仅可以在亲属间设立,也可以在没有亲缘关系的个体间进行。例如,失独老人先为自己设立居住权,再把名下房屋出售,老人可以在晚年获得一笔收入,实现以房养老。

【什么是居住权】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不享有收益的权利,不能以此进行出租等营利活动。

 

【如何办理房屋居住权】

 

居住权办产权需要走的环节应该是这样:

 

第一步是市民要到地级市公用事业与房产局购买相关审批表。

 

第二步是填写表格并盖章。

 

第三步是携带填好的审批表和相关证件再次审批。

 

第四步缴费。

 

第五步办理。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居住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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