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招聘首月工资800元 人社局回应】
5月26日,有网友爆料称,江苏泰州某公司运营岗位首月工资仅800元,且招聘要求称“不要觉得800元工资少,请放下姿态”,遭到网友质疑。26日下午,该公司负责人回应极目新闻记者,该招聘要求已经违背了道德,目前公司已删除该招聘信息。当地人社局称,该公司此举涉嫌违反劳动法。
网传截图显示,江苏泰州一公司正在招募电商运营助理。招聘详情称,公司创新目前招募两个岗位,一个是客服岗位,一个是运营岗位。
值得注意的是,该职位详情一栏介绍,“想做运营岗位又没本事的朋友第一个月800元工资,不要觉得少,请放下姿态,别本事没有上来就想要多高的工资。”该招聘信息中还提到,“走上社会先想想你有什么,不了解社会现在实际情况的请回家啃老。”
“一个月800元的工资,达到最低工资标准了吗?”有不少网友质疑,公司此举涉嫌违法劳动法。还有网友称,该公司招聘中多次提到“没本事”,涉嫌PUA应聘者。
据了解,发布招聘信息的是江苏泰州一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天眼查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5月18日,注册资本5万元,经营范围包括非保鲜类水果等初级食用农产品网上销售、食品经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等。
26日下午,记者登录招聘平台看到,该公司正在招聘客服拍单助理、客服专员、电商运营等多个岗位。电商运营助理职位工资为一至两千元,职位简介显示:协助运营主管,做好公司电商店铺运营工作。记者多次咨询该岗位的工资、工作内容等信息,均未收到回复。
记者联系上该公司负责人,他表示这已经违背了道德,目前相关招聘平台已删除该招聘信息,他后续会与公司人事进行谈话,对此事做进一步处理。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称,企业发放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该公司此举已涉嫌违反劳动法。
【试用期工资多少合适】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一规定明确了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工资水平。
在劳动者试用期工资的问题上,有些用人单位采取种种方式,极力压低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有的甚至仅给生活费,以达到从劳动者身上获取更多超额利润的目的。由于法律法规对试用期的工资水平并未作明确规定,给了不法用人单位以可乘之机。针对现实中存在的利用试用期剥削劳动者的现象,《劳动合同法》作出了具体规定,以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利。
【没签合同干了3天有工资吗】
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后走人,可以要求支付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影响劳动者辞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供辞职书后辞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押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等;从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