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不应成为绿色出行“拦路虎”】
业主购买新能源汽车后,想在地下车库自己的停车位安装充电桩,物业公司能否以存在安全隐患为由拒绝出具相关证明,阻止安装施工?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法院审结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判令某物业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李某出具同意在其所用车位安装充电桩的证明。
法院查明,李某系南昌市某小区业主。2021年7月,李某购买了一辆新能源电动汽车,在办理机动车地下停车位充电桩的过程中需要物业公司出具同意安装的证明,但某物业公司以存在安全隐患为由拒绝出具。经协商未果后,李某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某物业公司立即为其出具相关证明,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业主使用新能源汽车符合民法典的立法理念,物业公司作为管理小区、服务业主的责任主体,不应该成为阻碍绿色出行的“拦路虎”,故李某的诉求属某物业公司应尽的合同义务,其应当履行。李某通过购买的方式拥有涉案机动车地下停车位的使用权,其因安装充电桩时布线需要使用共有部分,属于对共有部分的合理使用,并未干扰其他共有权人的正常使用。某物业公司辩称充电桩安装需跨区域布线且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构成有效抗辩,不予采信。
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案件宣判后,原被告均服判息诉,双方案结事了。
【物业公司都是开发商所有吗】
不全是,一点就能判断出来,物业管理企业是独立的一个服务行业,大型的房地产开发商,有自己的物业公司,他们占有国内七成的商住物业,其它物业管理公司占三成。
但如果物业管理委员会,对现物业服务不满意,可以投票,炒物业的鱿鱼,另换优质的物业管理公司
【物业公司的监管部门是哪个单位】
一、物业公司归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属的,各省市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管理。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内设机构的职责来看,物业公司由“房地产市场监管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