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反向抹零多收1毛被罚4500元】
据微信公众号“大连市场监管”2月7日消息,大连公布2022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二期)典型案件6起,其中包括沙河口区某餐饮店“反向抹零”案。
2022年10月4日,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在沙河口区某餐饮店消费后付款被多收取0.1元餐费的线索。经查,该商户在收取消费者餐费时,未按实际消费金额收取,而是以四舍五入为由,多收取消费价款,构成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违法行为。同时该商户还存在用于鲜活产品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未进行强制检定的违法行为。
该商户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商户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停止使用未经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没收违法所得0.5元,罚款4500元的行政处理。
【餐饮店未明码标价如何处罚】
1、经营者未明码标价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2、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如何判断餐饮店欺诈行为】
1、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
2、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
3、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
4、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
5、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
6、销售处理商品时,不标示处理品和处理品价格的;
7、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的;
8、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
9、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
10、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
11、谎称收购、销售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的收购、销售价格,诱骗消费者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