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告上大学女儿索要赡养费】
近日,在河南濮阳,张某出车祸后想要上大学的女儿回来陪护,女儿没来还将其拉黑,张某于是起诉女儿,要其每月支付赡养费1500元。女儿称,自己还在上学没有能力支付赡养费也没时间陪护,且家中有两个哥哥照料。拉黑父亲,则是因为父亲一直在抱怨。
此纠纷案在濮阳市华龙区法院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张父诉称:我出车祸后,在病房给女儿打电话,想让女儿回来照顾,她次次都不接,我又发信息,她一次也没回,后又把我的电话拉黑了。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女儿,每月支付赡养费1500元。
被告张女辩称:我现在还在上大学,一没有能力负担父亲的赡养费,二也没有时间回去陪护,况且家里还有两个哥哥照料,也不用我回去,再说拉黑父亲电话,也是无奈之举,因为其所发短信均是抱怨,让本来学习就很紧张的我,身心更加疲惫。
法院审理认为:《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本案中,张父发生交通事故后,要求女儿照料和支付赡养费,系合法合理的诉求,但张女正在接受大学教育,没有时间回去陪护,也没有收入来源支付赡养费,故张父的诉求,法院不予支持。
判决后承办法官跟进释法说理,劝导张女理解父亲的不容易,在完成学业的同时,多关心多问候父亲。
【赡养费的标准是多少钱】
国家没有规定统一的赡养费标准,根据不同的情况有区别的规定。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具体计算:
1、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2、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
3、子女有能力给予赡养费时,超出最低生活保障线的部分,2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有3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统一的标准,要根据当地的消费水平和个人的收入来定的。赡养费的计算标准: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
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
【生而不养如何拒绝赡养】
生而不养不可以拒绝赡养。抚养义务和赡养义务是两个法律关系,当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时,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而不能因为父母未尽抚养义务去对抗赡养义务;即使父母对子女未尽抚养义务,在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时向子女主张赡养权时也会得到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