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山东省潍坊市市委、市政府出台《潍坊市县市区党委政府履行发展教育职责清单》,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政府优先发展教育责任。11月4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潍坊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组织教育、人社、自然资源和规划、市住建等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于11月29日至12月8日期间,对全市15个县市区开展年度教育综合督导。
本次督导是《潍坊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措施》出台后,确立“党委政府发展教育同责同督”的背景下开展的。坚持“党政主导、评价引领、发展导向、结果公开”的原则,依据《潍坊市2021年县市区教育工作督导方案》,聚焦财政经费、教师引进、学校建设、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学生“五项管理”和义务教育“双减”等重点指标展开。
根据县市区分布,本次督导分为两个分团,抽调市直有关部门专业人员、市县部分督学共计50余人,组建7个核查小组,通过听取县市区党委政府专题汇报,与编办、教育、财政、人社、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及镇街政府负责人座谈,对457名校长园长进行调查问卷,随机抽取30处镇街、328所幼儿园、105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4所普通高中实地核查,全面了解各县市区教育改革发展情况。
督导工作结束后,潍坊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结合各县市区自评纪实和自评报告,综合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委教育工委重点工作评价、县市区党委政府教育述职情况,统筹考虑县市区教育满意度、学校安全底线等因素,形成县市区督导通报和问题清单。督导通报由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至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督导结果通过《潍坊日报》等主要媒体在潍坊市“两会”期间予以公布,作为评选教育先进县市区的主要依据,纳入对县市区党委政府和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的年度考核评价。对部分教育履职不到位的县市区“点对点”印发问题通报并约谈党委政府相关负责人,强化党政同责同督,切实树立督导“带电长牙”的权威性,全方位保障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