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近日,
#南通数十名穿市容制服人员
围抢老人甘蔗#的话题冲上热搜
问责!登门致歉!“黑制服”围抢老人甘蔗事件,处理结果来了
事情发生后,网友纷纷表示,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好好道歉,不要寒了人心……
《民生周刊》记者注意到,12月6日晚,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人民政府就此事发布情况说明,经核实:“身着保安制服的为三星镇购买服务的第三方市容公司人员,按合同承担市容管理相关工作。其现场处置过程简单粗暴,与约定工作要求格格不入。”
最新消息,官方后续处理结果来了!
1.区纪委介入调查,对三星镇负有管理职责的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城管中队负责人、城管片区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
2.三星镇政府登门向老人致歉。
3.三星镇终止与南通静通市容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将南通静通市容管理有限公司列为黑名单,并根据合同条款对南通静通市容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相应经济处罚。
4.区政府今天下午召开全区城管执法人员警示教育会议,深刻吸取教训,宣传文明执法、温情执法。感谢社会各界的监督。
抢甘蔗?
到底怎么回事儿?
12月6日,一组“黑制服抢甘蔗”的视频在网上热传。相关视频显示,多名身穿带有“静通市容”字样服装的人员围住一名推着单车的男子,并拿走车筐里的甘蔗,男子发出哭喊声。
问责!登门致歉!“黑制服”围抢老人甘蔗事件,处理结果来了
事情发生后,三星镇政府一名工作人员曾向媒体证实,12月6日当天下午的确有前述情况发生。该工作人员介绍,涉事卖甘蔗的小贩乱扔甘蔗皮,影响了市容市貌,市容管理人员多次提醒无果,遂拿走甘蔗,引导小贩到指定地点售卖。“(市容管理人员)先拿走(甘蔗),(小贩)走了以后还是还给他的”。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视频中身穿带有“静通市容”字样服装的人员并非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而是来自静通市容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静通市容)是政府购买服务的第三方公司,承担市容管理的(工作)”。
执法权能因为一纸协议
授予第三方公司来行使吗?
我们先来看看法律法规怎么说:
《民生周刊》记者查阅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17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也就是说,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此外,《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也明确规定,“协管人员只能配合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性事务,不得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
回到南通“抢甘蔗”事件,
虽然当地政府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协议,
要求其“按合同承担市容管理相关工作”,
但是要理清的是:
第三方公司人员绝无执法权!
近年来,基于基层执法人员不足、提升政府服务效率等原因和考虑,不少地方行政管理和政府服务领域,尝试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公司服务的形式,将部分政务服务工作外包给了第三方。这种做法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但前提一定是应有规范和界限。
城管领域的“外包”,并不能一“包”了之,相关城管部门不能因此而当起“甩手掌柜”,而是至少要充分恪守两条基本界限:其一,“外包”的范围仅限于“辅助性事务”,而不能包括“具体行政执法工作”;其二,对于“协管”等外包人员,城管部门仍需负有相应监督责任,同时应对其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老人可能涉及到占道经营,但无论是作为行政强制措施的“扣押”行为,还是作为行政处罚措施的“没收”行为,我国法律都明确只能由执法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来行使,不能够由企业的员工来“执法”,这是我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的明确规定。
一座城市的温度正体现在
如何处置城市生活细枝末节的纷争中。
多一些合法合规合理,
就会多一份城市温暖。
依法文明有温度的城市管理
是一个城市最好的名片。真实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