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非遗展览展示研究中心精品展馆落户】
北京6月22日电(记者应妮)记者从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展示研究中心日前举办的发布会获悉,该中心的齐鲁(邹城)基地精品展馆将于6月27日在山东济宁邹城市孟苑开馆。
展览由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展示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孙冬宁担任总策展人和策展专家组组长。
他介绍,该展以“风近邹鲁、礼乐中华”为主题,以邹鲁文化为核心,围绕“两孟”“伏羲”“梁祝”等IP,融静态展览、动态展示、活态展演、现场展销为一体,专题化、情景化、体验式呈现。
展览分为“序-以礼立人”以及“天时同风”“地利合乐”“人和情美”“匠心手造”四个篇章,依次提炼出“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三乐也”“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以规矩,成方圆”等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和精华所在,引发观众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情感共鸣。
序厅大型装置“以礼立人”使用简牍卷轴形式展开长卷,陈列在展厅入口两侧,上书孟子名言,配合邹鲁礼乐吟诵,展现“以礼立人,本固邦宁”的大国气度和“仁、义、礼、智、信”的治世理想。
“天时同风”版块以孟庙、孟府两大文化遗产地标空间,集中展示与孟子相关的13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现场展示烹饪技艺、酿造技艺、民俗礼仪、民间传说等项目,并以情景小剧场形式,展演孟府“中国母亲节”仪式,传达孟子故里“敬母、爱母”的家风民风。
“地利合乐”版块以峄山自然风光与峄阳书院为背景,集中展示与峄山相关的传说、传统技艺、曲艺、民俗等12个非遗项目,演出山头花鼓戏、峄阳古琴,传唱千古《梁祝》,并在峄阳书院空间以琴、纸、墨等文房用具的制作体验增加观众互动。
【保护非遗文化有什么意义】
对于一个民族来说,文化之根的保留,是族人认同感和归属感最重要的部分。对于一个小家族来说,这是培养责任心和同理心的重要入口。而非遗,就是文化之根中最紧贴生活生产方式中带有仪式感的部分。
非遗,全称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其内容涵盖的十分广泛,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定义,指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也就是说,非遗的主体从个体到群体,形式从实物到非实物,包括了很多方面,但最重要的特点是,其内容会体现了一种生活方式,具象到日常生活就有比如婚丧嫁娶、节日庆典、器物工具等等。
非遗所涵盖的这些,加大丰富了一个民族的基本的生存物质状态,也定义了其文化属性——来自哪里,属于哪里,要去哪里,同时还体现了特有的审美趣味和精神世界观。来自不同族群文化属性的人民,即有同性也有个性,而在现代化进程中,这些带有仪式感的东西,如果慢慢丢弃或者遗忘掉,那造成的结果是族群精神上的迷失,自我认同的缺少,凝聚力的减弱。这对于一些小众弱势文化族群来说,保护就显得尤为紧迫。从某种意义上说,当代世界文化的全球化是对弱势文化的一场挑战。因为文化的消失,可以从语言上,文字上,器物上,带有仪式感的集体活动上等任何一个角度切入去瓦解渗透,最简单直接的做法就是,让弱势文化的族人从主体性上开始自我放弃传承。
保护非遗,就是不忘记祖先曾经来过的路。
【保护非遗文化需要怎么做】
一、深入挖掘文化底蕴是保护与传承的前提
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有千姿百态的民间艺术、手手相递的技艺绝招,而且有林林总总的民间仪式、节庆活动等,可以说涵盖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然而,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多来自民间,且历史悠久,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环境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一些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濒危、灭亡,大量非物质文化遗产珍贵的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为此,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进行必要的挖掘、整理和保护。一是要组织人员对当地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普查,全面了解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生存状况、分布区域、传承人、相关场所、实物资料、相关民俗活动、保护情况;二是要组织熟悉乡土文化的本土作家、艺术家深入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内涵。只有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深入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内涵,保护和传承才有根基。
二、认真开展遗产研究是保护与传承的关键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研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对进一步传承和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相对还不成熟,还未建立一个比较科学的研究体系。要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跨学科、跨领域、跨文化这一实际,研究中应该打破学科壁垒,加强不同学科之间的交流和对话,多元并重,相互融合,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更多、更科学的方法。要通过成立国家和各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积极吸纳社会各界、各方面的专家参与研究工作,也可以建立研究基地,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民间艺人深入开展研究,提高研究质量。对于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政府应给予研究必要的扶持、奖励,授予荣誉称号,以此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取得更大成果,为科学开展保护工作提供决策参考和智力支持。
三、积极普及遗产知识是保护与传承的基础
宣传是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形式,有利于引起社会各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注意及增强重视程度。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多彩,许多种类或世界独有,只有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才能普及公众的遗产知识。要通过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也可通过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论坛、讲座等活动,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扩大社会影响,营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博物馆、文化馆站等展示平台的作用,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传承人的实物展示、现场制作、表演,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的人生经历及传承工作经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历史渊源、文化内涵和艺术价值等展览展示与互动体验,更好地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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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立完善保障机制是保护与传承的落脚点
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的重要保障。我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浓郁的地域性特点,针对这种情况,地方政府除了做好非物質文化遗产的地方立法外,还要建立和完善三个机制:一要构建完善的传承人保护机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延续民间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法律制度,增强传承人保护力度,完善保护体系;二要构建完善的传承人认定机制。要科学设置认定标准,把“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员”也列入其中,增强传承人的扶持力度,并设立传承人奖励和激励机制,对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进行等级考核,调动传承人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三要构建完善的遗产申报机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行分级递进式申报,以保证我国各地域、各民族、各文化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与保护方面,做到有序和兼容,确保各种形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能得到合理的保护,并大放异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