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质量重、体型大、车身长、重心高,方向盘反应慢,相对其他车型,事故发生几率更大,危害后果相对严重。目前,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结合正在开展的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要求,持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查“百吨王”货运车辆超载超限违法行为。
近日,张店交警大队24小时联合执法站民警在鲁山大道与边沣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车号为鲁AM***7的重型自卸货车涉嫌超载,民警遂对此车进行检查。在民警将其带至过磅处进行称重的途中,驾驶人刘某驾车随行至鲁山大道与海岱大道路口时,该车突然熄火停在路边。刘某称车坏了,等待维修人员前来修车。等到中午时分,也未见其所说的维修人员露面。随后,刘某趁民警换班时,将车辆的油路管道拆除后离开躲至附近加油站。下午17时许,民警找来维修人员检查维修车辆,发现此车是被遥控断油导致突然熄火,为了逃避交警处罚,安装电路开关,后又将油路管道拆除。这时驾驶人刘某又回到车前,执勤民警拨打110,驾驶人刘某被带至派出所。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悉,在移动污染源整治行动中,部分车主驾驶人想尽歪招逃避处罚,为此,自5月份以来,交警部门会同张店公安分局,成立联合专案组,展开打击非法“带路”专项行动,现已查实,王某、李某等13名非法“带路”人员多次采用跟踪、盯梢执勤警车等方式获取交警执法动态信息并散布至微信群中共享信息,以此来帮助自己及他人运营的超载货车躲避交警、交通部门查处。目前,王某等13人已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张店交警提醒广大货车驾驶人:由于超载大货车所承受的重力远远高于正常的大货车,极大地削弱了车辆的安全性能,使超载大货车成为道路上的“定时炸弹”。希望货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不超速、不超载,坚决杜绝疲劳驾驶,不要在禁行区域内通行,只有守法才能确保安全。(李志俊 杨丽 文卿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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