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加工贸易企业扩大内销,是天津海关帮扶企业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式下复工达产的重要措施之一。日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向天津海关提出加工贸易产品内销需求,海关第一时间办理了内销手续,依据相关规定,内销征税的缓税利息予以免征,这票内销货值9830余万元的货物,享受了共计1.3万元的免征额。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2019年的加工贸易进口原油263万余吨,加工成品航空煤油供应保障各条国际航线,受疫情影响,国际航班大幅减少,订单量随之大幅降低,企业寄希望于提升加工贸易内销货物比例,开拓国内市场。“海关推出的取消内销征税联系单审批、免征缓税利息等便利措施,既加快了企业的资金周转速度,又降低了经营成本,海关对我们企业的支持。”该公司经营计划部刘辉欣慰地说。
根据海关总署2020年第55号公告,自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加工贸易货物暂免征收内销缓税利息。为帮扶企业渡过难关,支持天津加工贸易企业发展,促进稳就业、稳外贸、稳外资,天津海关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取消内销征税联系单、加工贸易手册备案资料库申报、深加工结转和外发加工事前审批等业务环节,精简申报流程,实现一次申报;在企业无法完成申报的情况下,主动调整手(账)册有效期,延期办理核销等业务手续;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减免企业风险担保金;全流程业务实行网上办理和“容缺后补”机制,不断纾解企业经营压力。为确保上述优惠政策能够惠及全市加工贸易企业,天津海关已通过多种形式向企业开展政策宣讲,让更多企业享受政策红利,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截至目前,办理各类延期、简化申报手续300余件,减免风险类保证金5120余万元,为企业节省银行保函手续费3.8万元。(吕兴龙、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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