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工作要求,营造关心、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环境,防止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12月18日,鼎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善卷中学组织开展了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安全教育宣传活动,进一步培育未成年人的法治精神,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性侵意识及自救自护能力。
“男孩子就不会受到性侵害吗?必须有物理损害才是性侵害吗?只有陌生人才会实施性侵害吗?自愿发生性关系就一定合法吗?”该院未检办干警赵舒颖从性侵害的四大认识误区为切入点,通过讲解典型案例和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帮助同学们理清性侵害的正确概念,并引导大家正确认识青春期男女交往,切莫偷尝禁果。活动现场,赵舒颖还结合性侵未成年人的恶性案件,通过情景模拟、互动和问答形式,重点讲解了如何在事前预防性侵害,面对性侵害时该如何应对以及不幸遭遇性侵害后如何救济。
“隐私部位不能碰,小恩小惠不能要,不良信息不要看,结伴而行不落单。”活动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宣讲,明白了身体接触的界限,今后一定会牢记检察官姐姐教授的四条口诀,增强安全意识,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远离不法侵害。(通讯员 赵舒颖 何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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