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我刚好8岁。在我的记忆中,当时大哥(今年64岁)在乡水泥厂上班,加班加点,一个月能挣25元左右;父亲母亲和二哥在家务农、养猪等,一年的收入在200元左右。
经过几年的省吃俭用,1976年,我家干了一件大事。那就是砌了三间“砖墙瓦盖”的平房。我印象非常深刻的记得,整个花费在500元左右。需要说明的是,那时小工都是家里人干,沙子是自家到沙冈上挖运,也不花钱。
而今天,砌同样大的平房,整个花费,怎么节省,也得要12万左右。120000/500=240倍,因此,1976年的50元,应该相当于现在的12000元左右。这有客观依据吗?
从官方公布的平均月薪方面,可见一斑。
1976年,能拿50元工资的,只有北京和上海的某些企业,属于绝对的高工资。而一般乡办企业工人及乡党委书记,工资在15~40元之间。
而2019年,全国各主要城市的平均工资如下:
由表中数据可知,北京上海的非私营企业的平均工资在13000元左右。这充分表明,小编以自家当年砌房子的费用,与今天砌同样大小房子的费用作比较,是可信的。
从我家老房子拆迁的补偿款中,可以得到进一步验证。
2016年,我家老房子拆迁,整个补偿款是28万多一点。扣除宅基地补偿款10万,提前签协议奖励的5000元,厨房和猪舍等的补偿款6万元,当年的房子补偿了11.5万元。这进一步验证了小编估算的可信性。
计划经济时代的艰难岁月,令人忆苦思甜;今天的幸福生活,令人倍加珍惜。不管1976年的50元,究竟相当于今天的多少钱,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