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价格双方自行约定,理论上可以随意定价,不违法。但是会有两个结果:
税费,省不了。
因为交易价格比较低,“真”交易,很容易完成。对于父母来讲,不会有什么后期的保障。
税费为什么省不了?
我们知道,在房产买卖过户过程中,必然会产生税费,最低1%(房子对于父母满五唯一、子女无房且房产面积≤90㎡的情况下);更高来讲,有可能能达到9.6%(房子不满二、子女有房且房产交易面积>140㎡)。
所以,人们就会考虑通过降低交易价格的方式来节省税费。
但是在计算缴税基数的时候,基本算法是:按照双方约定的交易价格、政府指导价(有的称为“评估价”)二者中较高者计征。
题主提出以1元钱卖给子女,在计税的时候,肯定不会按照1块钱计征。税费,节省不了。
很容易完成“真”交易,会有什么结果?
所谓的“真”,指的是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子女把1块钱给父母,父母把房子过户到子女名下。
因为成交价格过低,这个交易,双方真正履约完成。
那么,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我们举两个例子对比一下:
示例(1):假设父母与子女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成交价格为1元。缴纳完税费、子女把1块钱给到父母,变更了房本,这个交易就算完成了。
示例(2):假设父母与子女约定的成交价格为5000元/㎡。因为房子成交总价太高、子女没那么多钱,所以,缴纳完税费之后,父母把房子过户给子女,子女没有把售房款真正给到父母。
第一个例子,从父母来讲,除了收到1块钱之外,没有任何其他保护。
第二个例子,对父母是有保护的。其实子女并没有真正履行合同,万一哪天父母想把房子要回来,是可以通过主张对方违约的方式,要么要求子女真正支付购房款,要么要求过户无效、房产返还。
这里无意挑拨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都好,无所谓;万一哪天除了问题,其实有风险的是父母。
所以,这里仅仅给出一些提示:
父母要想把房子卖给子女,可以直接按照政府指导价定价(这个价格,一般在不动产登记中心都可询问),反正税费也节省不了。
至于是不是要真收子女的购房款,自己家庭内部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