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眼同盟实际上是“英美秘密条约”,其核心是石像鬼电子监听网络。
谢邀,五眼同盟只是个俗称。他的英文缩写是“UKUSA”,UK是英国(联合王国)的缩写,USA就是美国的缩写,意思就是英国与美国达成的秘密条约。
《英美秘密条约》签订于1946年3月5日,其前身可以追溯到二战时期,美英两国在1943年签订的《英国情报协议》,两国自动通报共享轴心国方面情报。二战后,英殖民帝国解体后,澳大利亚、加拿大和新西兰也加入这一网络,因而被称为“五眼同盟”。这一协议高度机密,一直到1973年澳大利亚总理才爆出其存在,但大规模揭晓则是爱德华•斯诺登叛逃后公布的大量文件中披露。
“五眼同盟”的核心是运营“石像鬼(Stone Ghost)电子监听网络”。他是由分布在上述五国的一系列大型电子情报站组成,这些电子情报站由特殊加密网络与五国情报系统连接,各站点获取的情报都可以自动共享。
英国的蒙维斯山电子监听站。五眼国家任务分工是英国负责欧洲和印度洋、澳大利亚负责亚太、加拿大负责俄罗斯和东北亚、新西兰负责南美、而美国则在其海外军事基地中建站侦听。
五眼同盟与其他国家间情报共享协议(例如北约情报共享机制)有很大不同。一是他针对的是除五国外其余所有国家,包括英美的其他北约盟友都在五眼同盟的监视范围之内。爱德华•斯诺登当时爆出当时德国总理默克尔和法国总统奥朗德就是重点侦听对象。
二是五眼同盟收集对象不仅仅是军事情报,而是所有卫星通讯、长波通讯等一切可被截听的电子情报。包括企业单位的工业情报、商业情报,乃至个人公民私人通讯都在其侦听范围之内。不仅仅是敌对国家公民,乃至自己盟友公民也在监听范围,以反恐的名义。五眼同盟获取的电子情报不仅有政治和军事价值,经济和技术价值也极大,手段极其霸道。
三是五眼同盟确保成员国之间“特殊关系”。石像鬼网络的电子情报分享是自动执行,情报站所在国无法自行拦截过滤。所以成员国之间政治互信要求相当高,也另有深层次的协定和密约,确保相互间不会利用捅对方刀子。历史上美国曾在丹麦、日本、菲律宾以及意大利等建立过“石像鬼网络”电子情报站,但从未扩大成员国范围。
驻日美军三泽基地的大型电子监听站,主要针对谁就不用多说了吧
实际上,美国还有组建“九眼同盟”(内圈情报组织),五眼国家加上丹麦、法国、荷兰和挪威,各方共享与同盟国相关的情报。还有“十四眼同盟”(欧洲信息情报组织),九眼国家加上德国、比利时、意大利、西班牙和瑞典,各方共享欧美范围与军事相关的情报。但这些国家与五眼国家经营“石像鬼网络”这样显然无法比。
石像鬼电子监听网络能力太强,运作方式极其霸道,对于成员国互信程度要求极高,绝对不能出现“内鬼”,否则反噬后果极其严重。所以五眼同盟也是个非常排外的组织,历史上西德和以色列一度也想加入,但遭到拒绝。因为五眼国家都是英国及英国移民国家,也被称为“盎格鲁-萨克森同盟”。之前日本国内曾有声音呼吁加入五眼同盟,个人认为完全想多了,你会让宠物狗一起上桌吃饭吗?连以色列都不被允许,何况你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