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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发展总部经济的若干意见》(中府〔2019〕118号)有关规定,经中山市人民政府同意,确定2021年度总部企业13家,总部企业资格复审通过58家,现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中山市2021年度总部企业名单
2.中山市2021年度总部企业资格复审通过名单
中山市发展总部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代章)
2021年12月13日
附件1
中山市2021年度总部企业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